最近檳首長林冠英被質疑以低于市價的280萬令吉,買下賓鴻路雙層獨立式洋房而起引千層浪,成為國人關注關注。
這事,也不禁令我想起,3年前505大選前一個月的一件事,即檳城3個媒體組織因公開接受一馬檳州福利俱樂部撥出捐款事件,引起軒然大波。事后,媒體組織還被林冠英冷嘲熱諷。
當年,該組織接受捐款引發風波時,檳城媒體界的記者,有者反對接受捐款并認為,作為一個媒體監督組織,不應該在大選將近期間接受來歷不明的款項。有者則認為,既然是公開接受,而且接受捐款是不附帶任何條件,因此不成問題。
媒體組織就那一次接受捐款后,便成了林冠英口中的“熱門課題”,后者也多次在多個場合挑起此事,指媒體組織的不是。
儘管該組織去年底,已將引起爭議的5萬令吉轉捐予慈善團體,不過對此事,記憶猶新的林首長仍在出席活動場合時,有意無意都會再次挑起媒體組織接受捐款的事。
無可否認,當年該組織在大選期間接受一馬檳州福利俱樂部的捐款,的確引起爭議。即使當時的捐款,是在你情我願、不附帶任何條件下移交與接納,但是社會觀感不好,引人詬病。
這一切,林冠英比我們記者還要清楚,但未料林冠英自己在買屋事件上,卻沒從之前媒體組織所受到的教訓中吸取經驗。擁有官職在身的他,對于任何盡可能引起利益衝突的事物,都應該有所避忌及保持敏感度,避免因為一時“貪便宜”買下低于市價的產業,而引起他人猜疑。
308變天,林冠英上任時,一直向檳人民強調,自己沒有貪污經驗,他要建立起一個廉潔政府,那么他也該謹記,萬一真的受到“政治迫害”,有人會因為他的“貪小便宜”也指責他“貪污”!
總之,不貪,就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