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議會通過修正法案 濫用勛章勛銜加重刑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雪議會通過修正法案 濫用勛章勛銜加重刑罰

(莎阿南1日訊)雪州議會三讀通過修改1962年統治者勛章和勛銜(防止濫用)(Enakmen Lambang-lambang dan Nama-nama)(修正)法案,刑罰由罰款最高1000令吉提高至25萬令吉,監禁不少於1年,最高5年或兩者兼施。



雪州蘇丹沙拉弗丁殿下日前為第13屆第4季第1次雪州議會開幕致御詞時,也提及州內非法濫用勛章和勛銜、勛章牌、貼紙和雪州政府標誌、假冒雪州王室成員、冒用雪州王宮和王室勛章牌情況猖獗,而贊同雪州政府修改1962年統治者勛章和勛銜法案(防止濫用),以遏制統治者賜予勛章和勛銜被濫用。

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今日提呈修改1962年統治者勛章和勛銜法案(防止濫用),獲得朝野州議員皆不反對下,一致通過修改該方案。

惟適耕莊州議員黃瑞林參與辯論時指出,為了維護蘇丹名譽而修改法令,出發點是對的,惟擔心法律層面可能處於灰色地帶,可能導致警方濫權問題的出現。



他也建議將受蘇丹賜封的人物名單放上網頁,並隨時更新資料,讓民眾認識王室成員。

“網頁上也可註明,相關人士是受雪州蘇丹的賜封,民眾上網查看就一目了然,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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