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竹市一所私立大學的何姓大馬籍留台生,去年闖進女同學租屋處,偷拍裸睡的女同學,還伸手猥褻,新竹地院依趁機猥褻罪判處1年監禁,可易科罰金。
台灣《聯合報》報導,23歲何姓被告幫女同學搬家,取得女同學的鑰匙並複製。
去年6月間,被告持鑰匙開門進女同學租屋處,拿著號稱能讓人迷昏的噴霧器,朝裸睡的女大生噴灑,再拿手機拍攝猥褻過程。
何姓男子食髓知味,數天後再度潛入女大生家中,女大生突然驚醒,見何男偷拍且動手猥褻她,嚇得大聲尖叫。
何男見事跡敗露,交出手機,由女大生將畫面刪除,女大生見手機內何氏多次進入的影像、畫面,甚至還自拍趁她裸睡時,在一旁自慰、偷穿她內衣褲,氣得報警。
審理期間,被告坦承犯行,但解釋“全因為愛慕女同學,才會複製鑰匙進入屋內”,刑事局檢驗噴霧並無安眠藥成分。
雖然女同學內褲留有何男精液反應,但女大生下體均無異狀,也沒有遭性侵跡象,法官考量雙方達成和解,判處何男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36萬5千元(約4萬4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