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黨夜市非禮女子‧小孩以為被捉會沒事 心理學家:好奇心促使犯罪
獨家報導:甘安琪
(吉隆坡3日訊)行為心理學家張秋明博士分析,芙蓉發生童黨出沒夜市並非禮少婦案件,案中10歲至13歲的孩童或可能有著“我還是小孩,即使被捉也應該沒事”基本心態和想法,認為就算與少婦有肢體接觸,大人會不以為意,因此有該大膽之舉。
“若他們與同齡女孩有肢體接觸的話,就會直接被認定是壞人,因此他們專向少婦下手,這是一個具有心思的舉動。”
張秋明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一般是因現今孩童早熟,加上能輕易通過各管道接觸許多不良資訊,進而引發其好奇心,並作出非禮舉動。
他說,如今網絡便利讓孩童世界充斥著許多不良資訊,在發育期和青春期時,早熟的孩童在接觸到性資訊後,就會引發好奇心;一旦看多就會產生性幻想,再通過肢體接觸滿足個人好奇心,尋求更多刺激。
他續說,可能家裡的長輩和兄弟擁有相關刊物及影片,會引發個人慾望是絕對性的,可惜他們沒有足夠的輔導和知識,導致只能自我摸索。
性資訊引發好奇心
“一般男性通過看到或碰觸,身體自然會產生反應,所以該些童黨就利用這些舉動來滿足個人慾望。”
詢及民眾在抓到上述童黨,但基於年齡尚小沒有報警處理,嚴厲訓斥是否有效讓他們更正錯誤時,張秋明認為,上述男童行為還不至於罪大惡極,他們只是青春期和好奇心勝於本身的自制能力,所以即使逮捕了再放走,也能讓他們起戒備心態作用。
“他們在做出相關行為時,通常不會讓父母知道,所以在嚴厲訓斥他們不可以再犯的情況下,他們應該會驚覺自己的錯誤並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