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馬來西亞是一個多元種族的國家,其中以馬來人、華人及印度人為主。在19世紀初期的英殖民地時期,華人及印度人因被殖民政府視為廉價勞工,被引進至馬來半島從事礦業及橡膠業為主的勞工。
直到日軍戰敗,我國國父東姑阿都拉曼與其團隊極力爭取我國獨立。當時的華人和印度人能享有在這片土地上的公民權,前提是馬來人在這片土地擁有特權,並且受到政府庇護。
現今我國已獨立58載,種族課題仍在人群中不斷沸騰。種族課題無論在政治領域或社會中,都是熱門話題,尤其是華族和巫族之間的爭吵,可說永無止境。所以,筆者在此有惑並且要討論的是:兩族之間,為什么會爭吵不斷,且無法達到共識?
以現今馬來西亞的社會結構來看,兩者的地位是不相同的。因為我國的政治機構中大多是巫族同胞任職;華族同胞則對“商”較為有成就,這是殖民時期的因素造成的后果。因此,縱觀兩族社會結構上的分佈,巫族同胞在社會上居于領導地位;華族則附屬在政治層之下的經濟體。
因為受到西方國家“人人平等”的影響,大馬華裔都藉美國注重人權的案例而大喊平等。按道理來說,世界各地都不應存在極權主義、沙文主義等任何違背人人平等的東西出現。故此,華族基于“是社會中的附屬者”,便要求各種族在每個領域中都能享有共同利益。
種族議題曖昧階段
從巫族的立場來看,這是一個背叛的舉動。如果政府答應推翻之前所簽的獨立條約,那么在國際目光下大家都會認為大馬是個“言而無信”的小孩。姑且拋開巫族自身的利益不談(這是一定的),華族無論在獨立時期或現在,都是在自身利益的考量下而作出此要求。
可悲的是,我國的種族議題處在曖昧階段,無法定義一個明確立場。西方國家如美國,黑人所以能得到公平的待遇,是因為當時的美國總統林肯把黑人從奴隸制度中解放出來。回看大馬的政治情況,確實與當時美國的政治理念相反,領導者根本不可能會如前者那般提倡人人平等這個觀念。
獨立時期簽署的條約,也是大馬華裔爭取平等的絆腳石。1963年原屬于英國殖民地的馬來半島,簽署了“馬來西亞協定”,因而成立由馬來半島、新加坡、沙巴及沙拉越組成的“馬來西亞”。當時南來工作的華僑能與馬來人共享本地公民權,是以“馬來人享有特權”為前提下而簽署的。可見公民權是當時南來的華僑所注重的,想在南洋一帶落地生根和安頓下來。
因此,大馬華族立場的曖昧性很難能夠明確的去向政府提出和索取他們的“正義”。因立場曖昧的關係,那么所談及的華族正義卻隨之而模糊化了。談及“正義”,華族和巫族所瞭解的“正義”因立場和出發點不一樣的關係而不相同。兩者的“正義”在定義上的不同,因此雙方在種族議題上要達到共識就很難了。所謂的“正義”,就是根據自身的情況和要求去營造出一個“正確的”、“客觀的”的目標,其中含著種族內的共同意識。
在教育上的議題,雙方因歷任首相和教育部所擬出的“教育藍圖”而爭吵不休。
官方發出的“教育大藍圖”引起華社反彈,是因為其中的政策對母語教育進行慢性同化,幾何時日就不會再有母語教育而只有國民教育了。這對華文母語教育是一個重大的威脅,擔心如果接受如此的教育藍圖那么就會如印尼華族那般被受同化,華人的身份因文化的消失而不復在了。
巫族捍衛自身母語
反觀站在巫族(政府)的立場去看,國民教育是對國家未來的發展是很有幫助的。在教育政策上的同化,能夠讓各族能夠團結起來形成一個“馬來西亞人民”的意識,朝著共同的目標邁進。因此,國民教育的理念正符合近幾年來政府所提倡的“一個國民、一個國家、一個馬來西亞”。若把視野放在與華族平等的角度去看,也能說巫族是為了捍衛並且鞏固自身母語在國家的地位,故此推行這等教育政策。
總的來說,單個課題對于華族和巫族來說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及詮釋角度。因這種種的看法與詮釋雖然能夠讓大家知道自身的立場,但各族之間的共識卻難以達到。
筆者寫此文除了探討雙方之間的共識問題之外,也希望達到拋磚引玉之作用,以愚見向大家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