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幼童命案,引起台灣社會轟動,對幼童之死及其家人湧現澎拜的情緒。
幼童遇害現場堆滿公眾各種方式表達的心意,花朵、玩偶、卡片,都是一群不認識的民眾,對幼童及家人表達的精神支持,集體的關懷行動,展現了社會有愛,人間有情。
對于幼童家人,卻是不勝負荷的情感負擔,還有不計其數的物質浪費。幼童母親帶著疲憊的身心,仍鼓起力氣勸請民眾說:“福氣真的太多,我們真的覺得能力不足,未來還不了,接受太多,也虧欠太多,很害怕,折了壽?”彰顯了社會群體過剩的情緒,對這家庭形成沉重、超重的負擔。
每當發生公眾事件,民眾總會站在自己的立場,要對事件表態、抒發心情感受、展現自己的關切、同理、同悲。這股力量的結合,是情感能量,但用得不恰當時,是負能量。
把悼念轉化為社會行動
幼童母親呼籲社會把悼念追思的關懷與物資,轉化為社會行動,付諸于缺乏愛與物質的社群,祈望人心富足才能避免悲劇再上演,這是受害家庭在悲慟中展現的正面思想。
自以為是、自作多情的民眾似乎不明白,遇到不幸事件的家屬,並不需要民眾流于形式表達的關懷,更別來同聲一哭,逝者已矣,摯愛親人的性命已喚不回,只能期待社會不再複製同樣的悲劇,犧牲的生命才有價值。
作為進步的人類,應該懂得從悲劇中吸取教訓,善解事件背后釋放的訊息:有悲劇發生,就代表社會有所匱乏,社會安全網出現漏洞,正需要靠眾人的力量修補。
如今,來自社會的力量,錯補了一個無法填償的缺憾,氾濫的情感滿到瀉,還過了位,教真正受傷的家屬情何以堪。
每次社會公益力量的彙集,應該理智地轉化至更需要、更到位的地方,因為悲壯的力量,應該用作成就大愛,是締造未來更美好社會所體現的能量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