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總會長方天興呼籲華社,拋開不必要禁忌,讓已出嫁的女兒在清明節到親生父母的墓前上香拜祭。
“根據一些風水師指出,出嫁女兒還是可在清明節,在親生父母墓前上香拜祭的,但必須獲得其他家人兄弟的同意,而且一些風水師也說,在拜祭時只要遵守一些‘規定’即可,而非完全禁止。”
方天興在華總大廈,接領該大廈電器承包商KPEE ASIA Engineering有限公司董事經理盧振光,捐助大廈基金1萬令吉後,針對有關課題發表談話。
他認為,對父母而言,子女是一樣的,都為己生;同樣的,對子女來說,孝順父母也是不分彼此。
他說,任何宗教和傳統習俗都是提倡好人好事,子女孝順父母天經地義,理應獲發揚,而不應為不必要的傳統而反行其道。
雪州雙溪毛糯天地日月觀音壇壇主鍾貴日前接受《中國報》專訪時說,只要獲得兄弟們允許,已出嫁的女兒也可在清明節,上山為親人掃墓及拜祭。
“很多人認為,讓已出嫁的女兒回來拜祭親人,會影響風水或生活,其實並非如此,她們無非是想對已逝親人盡孝心,前提是必須獲得兄弟們允許。”
他說,不同的是,已出嫁女兒上山掃墓時,只可為親人上一枝香,其兄弟則需3枝香。
“有些禁忌必須注意及遵守,即當女兒插香時,她們只可插在香爐左右兩邊,中間必須留給兄長們;女兒所化的元寶,也不可超過兄長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