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地庭今日驳回著名马来谐星兹赞拉萨前经纪人玛丽娜起诉其违约,并索取53万5500令吉赔偿申请。
法官罗斯碧雅哈妮宣读判词时指出,合约内的所有条款都是兹赞拉萨与Wire Fame娱乐私人有限公司之间作出的协议。
“因此,玛丽娜不可能以有关合约为基础,进而以个人名义入禀诉讼对付答辩人。”
此外,地庭也驳回兹赞拉萨起诉玛丽娜滥用法庭程序一案。
玛丽娜于2014年11月5日入禀法庭,起诉兹赞拉萨,原名莫哈末拉兹赞(32岁),违反于2011年5月3日与Wire Fame娱乐私人有限公司签署的合约,并索取53万5500令吉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