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妻处理法律业务 民政党质疑没兑现宣言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首长妻处理法律业务 民政党质疑没兑现宣言

■陈赛珍(右2)展示州议会书面提问文件,质疑林冠英是否言行一致,左起为妇女组州委郭秀春、副主席甘碧霞及副秘书张锦菁。
■陈赛珍(右2)展示州议会书面提问文件,质疑林冠英是否言行一致,左起为妇女组州委郭秀春、副主席甘碧霞及副秘书张锦菁。

(槟城4日讯)民政党妇女组质疑槟州首长林冠英,没有言行一致的执行民联在第13届大选中,禁止人民代议士家人经商的竞选宣言,也没有限制其妻子继续其法律上的业务。



民政党槟州妇女组代主席陈赛珍展示文件指出,林冠英在去年11月的槟州立法议会上,回答巫统浮罗勿洞州议员莫哈末法力的书面提问,即列出州政府已执行的民联第13届大选竞选宣言事项时指出,其中一个已执行的事项为“禁止人民代议士的家人经商”(melarang ahli keluarga wakil rakyat daripada berurusniaga)。

她说,她以为林冠英会约束所有州政府人民代议士的家人经商,但林冠英购买洋房的文件及合约,皆由其妻子的律师楼负责。

“我们不确定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有道德,及在专业方面正确。这可能对一般人而言是普通的事,但当首长涉及在内时,就不能轻易将之视为正常及普通的事。”



陈赛珍今午在民政党槟州总部召开记者会时质疑,在首长购买洋房事件中,有关人士或单位是否从一开始就尝试隐瞒实情?

她也挑战所有行动党人民代议士,就首长购买洋房事件勇敢表达看法。

询及行动党多名律师已指首长购买洋房由其夫人律师楼处理没有问题,民政党有何后续行动时,陈赛珍未正面回答,至于会否报警,她说可以考量。

陈赛珍说,资讯自由法、秃头山事件及限制槟州人民代议士家人从商等,都是行动党领导的州政府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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