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4日訊)民政黨婦女組質疑檳州首長林冠英,沒有言行一致的執行民聯在第13屆大選中,禁止人民代議士家人經商的競選宣言,也沒有限制其妻子繼續其法律上的業務。
民政黨檳州婦女組代主席陳賽珍展示文件指出,林冠英在去年11月的檳州立法議會上,回答巫統浮羅勿洞州議員莫哈末法力的書面提問,即列出州政府已執行的民聯第13屆大選競選宣言事項時指出,其中一個已執行的事項為“禁止人民代議士的家人經商”(melarang ahli keluarga wakil rakyat daripada berurusniaga)。
她說,她以為林冠英會約束所有州政府人民代議士的家人經商,但林冠英購買洋房的文件及合約,皆由其妻子的律師樓負責。
“我們不確定這種做法是否合法、有道德,及在專業方面正確。這可能對一般人而言是普通的事,但當首長涉及在內時,就不能輕易將之視為正常及普通的事。”
陳賽珍今午在民政黨檳州總部召開記者會時質疑,在首長購買洋房事件中,有關人士或單位是否從一開始就嘗試隱瞞實情?
她也挑戰所有行動黨人民代議士,就首長購買洋房事件勇敢表達看法。
詢及行動黨多名律師已指首長購買洋房由其夫人律師樓處理沒有問題,民政黨有何后續行動時,陳賽珍未正面回答,至于會否報警,她說可以考量。
陳賽珍說,資訊自由法、禿頭山事件及限制檳州人民代議士家人從商等,都是行動黨領導的州政府的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