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牙科中心被揭股權轉售 誰是山竹園地主?
(布城5日訊)國陣通訊策略主任拿督阿都拉曼達蘭今日出示一份股權轉讓文件,證實吉隆坡國際牙科中心私人有限公司(KLIDC),已在去年11月將該公司所有股權轉售他人,相信該公司易人後,檳州山竹園地段也一併易主。
他說,持有吉隆坡牙科中心私人有限公司股份的陳榮州,也一併出售另一間公司,即Victoria International Medical Centre Sdn Bhd(VMC)的股權。
阿都拉曼達蘭也是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他今日在民政黨總秘書拿督梁德明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時指出,有關買賣信函闡明,陳榮州出售兩間公司股權時,也出售山竹園土地。
“根據政府工程或私營化協議標準,只要獲得州政府工程的公司,在股權轉售或公司轉讓至他人,必須通知或獲得州政府批准才有效。
“這項標準是否已在檳州政府和吉隆坡牙科中心合作期間被刪除,以致州政府不知此事。”
阿都拉曼達蘭補充,檳州首長林冠英否認KLIDC持有的山竹園地段轉售給第3者,但後者沒有透露一旦該中心股權轉售給他人,有關土地也會易主。
文件交警方反貪會
他說,國陣在山竹園風波中闡明的論述,都有文件證明,行動黨的捍衛過程卻引起更多疑問。
阿都拉曼達蘭已在今午,委派其特別官員前往布城大馬反貪會總部,呈交相關文件給反貪污委員會和警方,以進一步調查此案。
他說,儘管記者會上所提供給媒體的文件已遮蓋,因他是為了保密買家的身份,不過他於今午提呈給大馬反貪污委員會及警方的相關文件中,會是完整的買賣合約,清楚列明買方的身份。
受害者是檳州人民
阿都拉曼達蘭說,行動黨不是山竹園風波中的受害者,真正受害者是檳州人民。
他說,有關地段原本是興建人民組屋,並以每月100令吉,租給符合資格的貧窮家庭;檳州政府卻將有關地段轉售給私人公司,以興建醫院和酒店等。
“儘管林冠英指有關地段不適合興建人民組屋,而把地點轉移至SP齊來也路(Chelliah),但兩者售價有差,因山竹園是每個單位3萬5000令吉,SP齊來也路的卻是7萬5000令吉,兩者根本無法比較。”
他補充,單在檳州,就有3萬人在等待購買可負擔房屋,若檳州政府真的如此體恤人民,就該在山竹園和SP齊來也路地段,共同興建有關組屋。
梁德明:林冠英應交代
梁德明認為,林冠英應該回應各界就山竹園課題所提出的疑問,而非只是躲在檳州行政議員和妻子背後。
他說,既然林冠英強調本身清白,就該回應種種指責,以證明自己真沒有涉及在內,並讓檳州人民作最後判斷。
阿都拉曼達蘭也在記者會上,特別感謝民政黨在爆發山竹園風波後,一直深入研究此案,並提供不少文件,證明由行動黨執政的檳州政府在這起風波中,的確讓貧窮人士受苦,包括苦等可承擔房屋竣工。
1) 2008年10月17日: 檳州行政議會開會時,獲知一家私人公司有意使用再納阿比丁路人民組屋毗鄰的空地,興建一家私人醫院。
2) 2008年10月21日: 林冠英指示,通過公開招標,將有關地段賣給有興趣的公司興建私人醫院,其中的條件是必須興建至少130個泊車位。
3) 2009年2月26日: 由檳州經濟規劃單位主任召開一項技術會議,討論專科醫藥中心的建議,會議也議決,檳州經濟規劃委員會將準備招標文件,以針對車水路305、306、313及314地段,進行公開招標。
4) 2009年8月10日: 州政府通過電子採購系統(e-perolehan)、《新海峽時報》及《星報》刊登廣告,針對該地段的售地及專科醫藥中心興建計劃,進行招標,截止日期為12月10日。參與公開招標的公司包括GM Healthcare有限公司、United Overseas Empire有限公司,及吉隆坡國際牙科中心有限公司。
由於3組參與公開展招標的競標者,沒有根據招標程序所規定,在9月10日,前往巡視場地,因此技術及價格鑒定小組決定重新招標,獲得州招標局主任,即州秘書的同意。
5) 2010年2月16日: 再次進行公開招標,上述3家公司再受邀參與競標,有關招標的通告刊登在電子採購系統、《星報》及《陽光日報》。
6) 2010年4月16日: 招標截止,獲得4家公司招標,除了原本的3家公司,新加入競標的公司為Ranting Setia有限公司。
7) 2010年6月16日: 技術及價格鑑定小組開會,認同吉隆坡國際牙科中心有限公司的建議書,同意以每平方尺232令吉,出售上述地段,售價為1155萬2208令吉(232令吉x4萬9794平方尺),
8) 2010年7月20日: 州招標局也認同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