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虔:尊重受害者及家屬
沙巴再度發生擄人綁架案。有人在社交媒體透露,受害者之一是某國會議員親戚。事件如此發展讓人遺憾,綁架者若得知受害者有顯赫親戚,是否因而抬高贖金,以致營救人質更為困難?無法猜測爆料者的初衷,但發生重大災難,除了事件進展,媒體也常常揭露受害者及家屬的隱私。如何保障受害者及家屬的隱私,社會應有多一點討論。
媒體並非不該報導受害者及家屬。倘若他們在面臨重大創傷之後,有些話想對社會說,是該提供發聲機會,讓他們宣洩情緒或提出意見,不過一般狀況往往是記者追著受害人及家屬跑,藉機問一兩句,對方幾乎落荒而逃,這樣的場面讓人有些不忍。人家已經夠悲傷,何必苦苦相逼,增添人家的心理負擔,甚至要動員親朋好友保護受害者及家屬,以阻隔媒體騷擾。
災難之後,血肉模糊的照片大大的登在頭版,也讓人心驚膽跳。嚇壞小孩、膽小者有點不道德,再說相信大家都希望自己光鮮亮麗地出現在世人面前,誰願意自己淒慘的照片被媒體刊登?尤其像車禍這類新聞,媒體必須報導,以便分析車禍成因,教育大眾安全駕駛,或促使政府改善危險道路等等,但我們不必親睹現場淒慘影像,這無損公共利益,並能為死傷者保留一些顏面。
自律是社會議題
新聞與隱私時有衝突是舉世課題,並非大馬獨有。先進國通常也逐漸發展出符合國情的倫理來規範。以台灣來說,《蘋果日報》頭版早先愛登“裸體、屍體”,幾次被車禍家屬抗議之後,頭版不再刊登車禍的恐怖照片,尺度亦有所收斂。不可否認,確實有人愛看“刺激”的新聞,假使這樣的“刺激”讓受害人及家屬不舒服,媒體亦應節制,販售痛苦畢竟是不道德的。
如今社交媒體盛行,人人都可能是爆料者,自律是整體社會的議題,不只是某些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