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嫌犯需戴電子監控器

(吉隆坡5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努嘉茲蘭指出,販毒嫌犯將遭警方限制使用網絡,並需佩戴電子監控器(EMD),以監視他們的行動。

努嘉茲蘭今午在國會下議院,總結2015年危險毒品(特別防範措施)(修正)法案二讀時說,該法案旨在遏止毒品依據需求的供應。

他指出,有關法案第6條文允許受限制者使用警方批准的電子通訊器材,但將不能上網,以免設立網絡進行非法交易。

他說,受傳召調查者必須提供答案或文件,否則可被判監禁6個月,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下議院過后也以聲浪方式,及沒有修改任何條文下,三讀通過2015年危險毒品(特別防範措施)(修正)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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