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洩密證據無公僕被對付

(吉隆坡6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指出,因證據不足,至今暫無公務員因洩密而遭到紀律處罰。

她說,儘管接獲投報,但在無證據情況下,至今沒有對任何公務員採取紀律行動。

“公共服務局和部門會經常監督,確保公務員遵守條例,任何公文和資料都不可以外洩。”

她是昨日以書面回覆巫統立卑區國會議員拿督阿都拉曼的提問時,這么指出。

她說,任何洩露政府文件者皆抵觸1993年公務員條例(行為與紀律)第19(1)條文,該條文禁止公務員在公眾地方以書寫或發言形式洩露政府機密。

“另外,法例也禁止公務員玷污和損害公共服務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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