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魚罐頭賣貴了,罰! 商場14天內須解釋
(怡保6日訊)商場因沙丁魚罐頭漲价95仙接貿消局罰單,須在14天內解釋,否則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個人首次觸犯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令吉、入獄3年或兩者兼施。
沙丁魚罐頭一般价格是6令吉65仙,但該商場售价是7令吉50,比市价貴。
霹靂貿消部今日上午與另10個政府執行機構和單位到中霹靂進行聯合反暴利行動,兵分三路到商場、商店和餐館取締,當場發出罰單給疑漲价的商家業者。
霹州貿消局主任米爾依斯邁率領這次“反暴利”(Ops Catut)行動,參與行動單位包括警方、關稅局、移民局、大馬公司委員會、內陸稅收局、衛生部及村長,超過百名官員。
隨隊者也包括霹靂貿消局反暴利組主任莫達欣汀、執法組副主任莫甘、曼絨貿消局局長奧馬和中霹靂縣議會秘書希米爾。
初犯最高罰款10萬
米爾依斯邁說,執法人員是援引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2)條文發出罰單給商家;個人第2次或以上觸犯罪成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令吉、入獄5年或兩者兼施。
“根據法令,公司或組織首次觸犯上述法令,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令吉;第2次或以上觸犯則最高可判罰款100萬令吉。”
根據觀察,這次行動中,也有香水攤位因量度容量不明和面包攤位疑濫用清真認證而接獲罰單。
米爾依斯邁說,霹州貿消局從今年1月1日至4月6日,共發出75張罰單給州內疑漲物价的商家。
“當局會從4個方向調查,即出口、供應、批發和零售來調查商家是否漲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