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說“再窮不能窮教育”,政府在面對經濟壓力,但又無法完全取消教育獎學金的當兒,唯有改變發放獎學金的模式,試圖讓發放出去的金錢,帶來最大的效益。
獎學金縮水是無法否認的事實,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日前就不諱言,政府取消744名學子到外國深造的公共服務局獎學金后,每年能省下2億4000萬令吉,但她也澄清,目前政府還是為學生提供在國內升學的獎學金。
無法吸引人才回流
踏入21世紀后,全球掀起人才爭奪戰,各國政府都通過一定的人力資源管理方法吸引和合理使用人才,雖然我國政府在過去多年來,採取一系列政策吸引人才回流,包括提供公共服務局獎學金,但實際效果卻不盡如人意。
因此,政府在新獎學金模式下,制定4項貸款協議,讓畢業后在公共領域服務,或是回國工作的學生享有將貸款轉變成獎學金,或是只須攤還25%或50%貸款的條件,也算合理。
更重要是,政府是否認真看待人才流失的現象,或分析我國目前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因為,制度上的偏差,就是其中一個優秀生不回國的理由。
分配遴選嚴重偏差
諷刺的是,制度偏差也反映在獎學金的發放上,公共服務局獎學金發放方式一直來都成為爭議課題,尤其是名額的分配與遴選出現嚴重偏差,早就引人詬病。
政府有必要改善獎學金的審批、發放過程,加強這方面的透明度,將獎學金發放設置在公平競爭的平台上,以績效為先。
想擺脫國家貧困,唯一方法是提高國人教育水平,政府發放獎學金的目的,不外乎協助優秀的學子深造,為國家儲備人才,若上述問題不能改善,將持續嚴重影響我國的競爭能力及表現,導致發展停滯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