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形容兄長遺體 凱文胞弟叫首被告答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要求形容兄長遺體 凱文胞弟叫首被告答

理查莫萊斯(左2)在親友陪同下出庭供證。
理查莫萊斯(左2)在親友陪同下出庭供證。

(吉隆坡6日訊)副檢察司凱文莫萊斯被殺案今日在吉隆坡高庭開審,此案首名證人,即凱文胞弟理查莫萊斯,被要求形容兄長遺體的情況時,直視犯人欄說:“你應該問他(第一被告古納瑟卡蘭)!”



此案于今早10時開審,上下午審訊階段最受注目的是理查莫萊斯供證,講述有關發現死者失蹤、尋獲屍體和領屍的過程。

主控官拿督阿都拉扎副檢察司詢問理查莫萊斯,能否形容其胞兄的遺體情況時,對方表情不悅,直視犯人欄指,古納瑟卡蘭最清楚。

法官調停緊張氣氛



此言論也令第一被告律師西瓦納登不滿,直指審訊間應對被告公平,希望證人在庭上勿率先作出指控。

法官阿茲曼阿都拉調停現場緊張氣氛,并提醒多名辯護律師,必須體諒證人為案中死者胞弟,或會帶有一點情緒供證,他將試著控制現場情緒。

理查莫萊斯也在稍后回答,指其哥哥遺體遭洋灰覆蓋。

面對第3和第4被告的律師馬諾哈然提問是否了解死者生前曾處理多宗案件時,包括是否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調查案件,理查莫萊斯再次表達不滿,立即反駁馬諾哈然,要求對方提出與案件有關的提問。

法官則示意理查莫萊斯,只需回答知或不知即可。

同時,阿都拉扎也詢問理查莫萊斯何時發現兄長失蹤,他說,兄長好友達文在去年9月4日通知,居住柔佛表妹碧利雅,指凱文未回家,碧利雅也立即轉告他。

“我向其布城辦公室秘書確認其行程,得知他沒有上班,就在5日前往冼都警局報案。”

新聞背景
被擄殺藏屍洋灰油桶

凱文莫萊斯于去年9月4日連人帶車被擄走,警方隔日在霹靂半港甘榜雙溪沙瑪一個油棕園發現他被燒燬的官車。

他失蹤12天后,警方逮捕7名嫌犯,並在嫌犯引領下到雪州梳邦再也USJ1一條河內,找到被藏屍在一個灌滿洋灰油桶的安東尼凱文莫萊斯遺體。

初步調查顯示,死者被殺原因疑是2年前曾控告一名軍醫貪污不成,再控對方偷竊,導致對方懷恨在心,僱用業余殺手取他性命。

今年初,涉嫌殺害安東尼凱文莫萊斯的7名男子,即軍醫古納瑟卡蘭上校(52歲)及其他6名被告,在謀殺罪名下被控上高庭,7人都否認有罪。

另6名被告是古納昔卡蘭(47歲)、迪尼斯瓦蘭(23歲)、迪尼斯古馬(22歲)、威斯瓦納(25歲)、尼馬蘭(22歲)及拉威(44歲)。

案件主謀古納瑟卡蘭在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條文下被控,並在第302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另6名被告則被控于2015年9月4日早上7時至晚上8時,在梳邦再也區內,殺害安東尼凱文莫萊斯,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並在第3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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