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明炎律師:宗教同化之虞(一)實質與助長伊斯蘭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鄭明炎律師:宗教同化之虞(一)實質與助長伊斯蘭化

馬來西亞多元社會,正面對因種族與宗教課題而產生的政治亂象,如果惡化便會導致國家社會動亂。



同時,多元宗教信仰的馬來西亞,會否面對單一宗教同化的風險呢?如有感受類似風險,務必找出問題癥結,對症下藥,阻止問題持續惡化。

東南亞區域內伊斯蘭法強加于非穆斯林社群的實例,鑒證于印尼亞齊省以及汶萊,依據修改法律且全面涵蓋式的實質伊斯蘭化進程。

當初印尼亞齊省欲通過伊斯蘭法時,向省內非穆斯林一再強力保證只實施于穆斯林。然而,亞齊省議會已經在2014年12月通過法案,將伊斯蘭法強加于非穆斯林。



于2014年5月1日,汶萊在沒有先兆下,宣佈執行伊斯蘭法,涵蓋非穆斯林。更在2015年12月22日宣佈,慶祝聖誕節將被會被判入獄5年!

在馬來西亞,伊黨一再保證伊刑法不會對非穆斯林執行。伊黨動作頻頻于1993年和2015年在吉蘭丹州議會通過和修改吉蘭丹州級伊刑法、于2003年在登嘉樓州議會通過登嘉樓州級伊刑法、于2008年和2012年在吉打州議會通過和修改吉打州備受爭議的伊斯蘭教顧問和宗教司理事會第22A條款 、進而變本加厲于2015年內的不同時段在國會2度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伊黨的伊斯蘭神權國意願,確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諷刺的是,向來口口聲聲反對伊刑法的民主行動黨,在其執政州政府的檳城州內,卻助長和加速州內伊斯蘭化。

檳州禁用字眼最多

檳州政府,對檳州伊斯蘭事項撥款相比前朝國陣政府高出多倍,即國陣每年的2000萬令吉左右相對林冠英首長執政后增加至每年5000萬到6000萬令吉上下、檳州出現全國首間華裔清真寺、以及在倡議中的全國首間伊斯蘭醫院;相比1988年雪蘭莪的州級法令禁止非穆斯林使用25個伊斯蘭名詞,于2008年執政檳州后的2年,林冠英首長在2010年4月29日在州憲報上頒佈及實施檳州伊斯蘭行政法第48(3)、(4)條文,禁非穆斯林使用包括阿拉、清真寺(Masjid)、禱室(Surau)等40個字眼,讓檳州馬上變成禁用伊斯蘭特定字眼最多的州屬。

再看看于吉蘭丹州議會通過的州級伊刑法,只需在國會獲得簡單多數支持,即超半國會議員支持,修改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后,便可在吉蘭丹州內執行,並不需要三分二國會議員來修憲。

假設丹州伊刑法成功被執行,其他有蘇丹領導的州屬跟風執行伊刑法,那么我國13個州屬便有9個州會實行伊刑法,這對我國世俗體制會產生怎樣的衝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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