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干涉內部事務” 反對黃偉益出席特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要干涉內部事務” 反對黃偉益出席特大

約20名居民高舉橫幅,促請黃偉益勿干涉綠園組屋事務。
約20名居民高舉橫幅,促請黃偉益勿干涉綠園組屋事務。

綠園共管機構
(檳城7日訊)綠園共管機構主席阿魯姆甘及約20名居民,抗議行動黨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插手該機構事務,反對他出席本月13日(星期三)進行的特別會員大會。



阿魯姆甘與居民昨晚9時許,在綠園6樓的小販中心旁高舉抗議黃偉益的橫幅,橫幅上寫著“居民不要你干涉我們的內部事務,不要將我們的內部事務當成你的政治課題,這不是你的選區,你有個人利益,你曾在這裡管理但失敗”。

阿魯姆甘說,黃偉益早前聯同該機構秘書諾麗札、王陳水月及帕麗瑪拉召開記者會,傳達錯誤資訊,居民都很生氣。

指示令人混淆



他說,如今建築專員已委任一名居民熊順龍,處理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一事,但對方卻在3月21日及4月3日發出不同的通告,分別要求居民繳付3個月及繳清管理費,指示令人混淆。

他說,在3月21日發出的通告中,指凡于4月6日前繳付3個月(150令吉)管理費的居民,就可參與投選新屆理事。

當時,通告也闡明,只接受居民以支票或銀行匯票付款,但對方列明的銀行戶頭“Badan Pengurusan Bersama Green Garden Blok 1062&1066”,與該機構真正的戶頭不符。

他說,熊順龍3天前在組屋張貼通告,糾正一些內容, 指居民必須在本月6日繳清所有拖欠管理費,但通告日期依然註明為3月21日。

他質疑熊順龍在沒有居民資料的情況下,如何得知居民尚欠多少管理費,也希望對方能清楚交代多少人已繳付,同時未來一周不應再接受新的付款,以確認有資格投選理事的居民人數。

熊順龍:我沒收現金
匯票支票繳共管機構

熊順龍強調,他沒有收現金,只是要求居民通過銀行匯票或支票繳付給該共管機構。

他說,他只是負責處理召開特大的事務,銀行匯票或支票上寫上共管機構戶頭,不是他的名字,他代收后,還是需交給該機構。

根據本月3日發出的通告,他在通告中,通知居民在6日晚上9時,在該組屋6樓繳付管理費。但他說,並未有居民前來繳付。

他說,特大將在本月13日晚上8時舉行,市政廳建築專員及黃偉益都會出席。

當熊順龍提及第一封通告是黃偉益準備時,阿魯姆甘及在場的多名印裔男子紛紛表達不滿,雙方也針對此對峙一陣子。

較早前,阿魯姆甘說,他聽聞黃偉益夫人也有產業管理的業務,他懷疑當中有利益衝突。

黃偉益:沒干預內政
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報導:劉可欣

黃偉益否認干預綠園組屋內政,並指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我同樣還是會出席本月13日的特大,因為‘要幹掉壞人就要幹到底’。”

他也反問,為何該組屋共管機構簽署5年管理合約,提早解約需賠償216萬令吉給管理公司?

黃偉益通過WhatsApp回覆記者的提問,並指他從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接管綠園7個半月,不收分文,還幫忙額外找來14萬令吉解決他們的債務問題。

他說,當時情況穩定后,召開大會選舉新的共管委員,然后就把管理權交回給他們。

針對阿魯姆甘指黃偉益夫人也有產業管理公司,令人懷疑有利益衝突,他當時也有叫任何有關係的公司進來接手。所以,這類懷疑并不能成立。

他也反駁“其夫人的公司”說法指,該公司是有限公司,不屬于私人產業,有3位股東及4位董事。

“這是一間註冊的有限公司,以協助有問題的高樓重整其管理為己任。”

他指,他是在替天行道,做正義的事,清者自清,懶得反駁。

楊順興:互指涉貪
主席秘書曾投訴

民主行動黨壟尾區州議員楊順興坦言,互指對方涉及舞弊及貪污的綠園共管機構主席阿魯姆甘及秘書諾麗札,有找過他投訴,但他認為若當中涉及舞弊或貪污,就應向反貪污委員會投報。

他說,這是綠園共管機構及居民內部的問題,他身為州議員並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最終的決定,也就是共管機構的管理層,還是必須由居民決定及遴選。

他週四(7日)上午在其服務中心受詢時,這么說。

他說,他也只能充當“中間人”,協助處理共管機構及居民與建築物委員會(COB)之間的問題。

另一方面,詢及阿魯姆甘及一批居民抗議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插手該機構事務,楊順興說,他將會向黃偉益了解這件事,但他本身會出席在本月13日進行的特別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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