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干涉内部事务” 反对黄伟益出席特大
绿园共管机构
(槟城7日讯)绿园共管机构主席阿鲁姆甘及约20名居民,抗议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插手该机构事务,反对他出席本月13日(星期三)进行的特别会员大会。
阿鲁姆甘与居民昨晚9时许,在绿园6楼的小贩中心旁高举抗议黄伟益的横幅,横幅上写着“居民不要你干涉我们的内部事务,不要将我们的内部事务当成你的政治课题,这不是你的选区,你有个人利益,你曾在这里管理但失败”。
阿鲁姆甘说,黄伟益早前联同该机构秘书诺丽札、王陈水月及帕丽玛拉召开记者会,传达错误资讯,居民都很生气。
指示令人混淆
他说,如今建筑专员已委任一名居民熊顺龙,处理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一事,但对方却在3月21日及4月3日发出不同的通告,分别要求居民缴付3个月及缴清管理费,指示令人混淆。
他说,在3月21日发出的通告中,指凡于4月6日前缴付3个月(150令吉)管理费的居民,就可参与投选新届理事。
当时,通告也阐明,只接受居民以支票或银行汇票付款,但对方列明的银行户头“Badan Pengurusan Bersama Green Garden Blok 1062&1066”,与该机构真正的户头不符。
他说,熊顺龙3天前在组屋张贴通告,纠正一些内容, 指居民必须在本月6日缴清所有拖欠管理费,但通告日期依然注明为3月21日。
他质疑熊顺龙在没有居民资料的情况下,如何得知居民尚欠多少管理费,也希望对方能清楚交代多少人已缴付,同时未来一周不应再接受新的付款,以确认有资格投选理事的居民人数。
熊顺龙:我没收现金
汇票支票缴共管机构
熊顺龙强调,他没有收现金,只是要求居民通过银行汇票或支票缴付给该共管机构。
他说,他只是负责处理召开特大的事务,银行汇票或支票上写上共管机构户头,不是他的名字,他代收后,还是需交给该机构。
根据本月3日发出的通告,他在通告中,通知居民在6日晚上9时,在该组屋6楼缴付管理费。但他说,并未有居民前来缴付。
他说,特大将在本月13日晚上8时举行,市政厅建筑专员及黄伟益都会出席。
当熊顺龙提及第一封通告是黄伟益准备时,阿鲁姆甘及在场的多名印裔男子纷纷表达不满,双方也针对此对峙一阵子。
较早前,阿鲁姆甘说,他听闻黄伟益夫人也有产业管理的业务,他怀疑当中有利益冲突。
黄伟益:没干预内政
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报导:刘可欣
黄伟益否认干预绿园组屋内政,并指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我同样还是会出席本月13日的特大,因为‘要干掉坏人就要干到底’。”
他也反问,为何该组屋共管机构签署5年管理合约,提早解约需赔偿216万令吉给管理公司?
黄伟益通过WhatsApp回复记者的提问,并指他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接管绿园7个半月,不收分文,还帮忙额外找来14万令吉解决他们的债务问题。
他说,当时情况稳定后,召开大会选举新的共管委员,然后就把管理权交回给他们。
针对阿鲁姆甘指黄伟益夫人也有产业管理公司,令人怀疑有利益冲突,他当时也有叫任何有关系的公司进来接手。所以,这类怀疑并不能成立。
他也反驳“其夫人的公司”说法指,该公司是有限公司,不属于私人产业,有3位股东及4位董事。
“这是一间注册的有限公司,以协助有问题的高楼重整其管理为己任。”
他指,他是在替天行道,做正义的事,清者自清,懒得反驳。
杨顺兴:互指涉贪
主席秘书曾投诉
民主行动党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坦言,互指对方涉及舞弊及贪污的绿园共管机构主席阿鲁姆甘及秘书诺丽札,有找过他投诉,但他认为若当中涉及舞弊或贪污,就应向反贪污委员会投报。
他说,这是绿园共管机构及居民内部的问题,他身为州议员并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最终的决定,也就是共管机构的管理层,还是必须由居民决定及遴选。
他周四(7日)上午在其服务中心受询时,这么说。
他说,他也只能充当“中间人”,协助处理共管机构及居民与建筑物委员会(COB)之间的问题。
另一方面,询及阿鲁姆甘及一批居民抗议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插手该机构事务,杨顺兴说,他将会向黄伟益了解这件事,但他本身会出席在本月13日进行的特别会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