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賬會要董事局嚴監督 公司資本禁過多債務
(吉隆坡7日訊)公賬會的5項建議,除了廢除公司章程第117條文和顧問團,讓一馬發展公司直接向財政部長而非向首相負責,也包括公司資本結構不應有過多債務,特別是公司現金流不足之際。
其他3項建議,分別是董事局成員應密切監管有關購買資產和債務的數字;一馬發展公司應奉行良好管理政策;以及由財政部長機構(MKD)接管一馬公司子公司和旗下資產,如敦拉薩交易中心、大馬城、亞依淡土地和英達島土地,方便良好管理。
公賬會指出,有必要廢除一馬發展公司顧問局和公司章程第117條文 ,任何事項必須請示首相改為必須請示財政部長,以符合其他財政部長機構屬下公司的規定。
應奉行良好管理政策
“一馬發展公司應該奉行良好管理政策,包括遵照由政府在政聯公司高性能委員會出版的書籍,這分別為《綠色書本:有效提高董事局成員表現》和《藍色書本:實踐強化績效管理》。”
公賬會也建議,不允許任何公司在資本架構中有過多債務,特別是公司出現流動資金不足的時候。
公賬會說,隨著一馬發展公司董事局沒有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更沒有積極審核管理層及資金流動量,建議董事局成員採取密切監管行動,包括詢問有關購買資產和債務的數字等。
政聯公司應引以為鑑
公賬會認為,由於一馬發展公司經歷的一切,已受到民眾甚至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堪足作為其他政聯公司的一個教訓(pengajaran)。
“政聯公司在管理方面,應採取廉正和積極的態度,一馬發展公司面臨的經驗,政府、部門和其他政府機構,都應該引以為鑑。”
資產530億債務500億
公賬會在報告中說,一馬發展公司截至2016年1月,該公司的債務已有500億令吉,資產僅有530億令吉。
報告說,一馬發展公司從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共支付33億令吉攤還債務的利息(仍未審計的數目)。
報告說,在2014年11月,一馬公司宣佈第一筆的6億6500萬令吉虧損,導致外界對該公司的信心下挫。
“接著,一馬發展公司無法償還即將到期的20億令吉債務。”
公賬會的調查結果顯示,一馬發展公司的債務在2009年,始於50億令吉,並在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財政年,增至420億令吉。
報告說,政府獨資的一馬發展公司營運5年後,在2014年11月面對資金流問題。
融資財務表現欠佳
資金來自貸款債券
公賬會對一馬發展公司調查結果顯示,該公司的融資結構和財務表現欠佳,進而導致行政出現紕漏。
報告指一馬發展公司只依賴銀行貸款、債券和伊斯蘭債券形式,作為公司的資金,其中一部分的債務,是獲得政府擔保或政府支持。
報告說,這些債務與公司資金流動相比,賬務水平和所支付的利息太高。
“有鑒於此,一馬發展公司需靠再融資償還到期的債務,過後再取得新的債務,包括用作支付之前債務的利息。”
報告指出,一馬發展公司太依賴借貸的經營模式,導致公司沒足夠的收入支付貸款和營運成本。
“當時的管理層和董事局依賴一馬發展公司子公司Edra能源的首次公開售股(IPO),以籌集資金償還債務和利息,但基於公司外部和內部因素,上述的公開售股並未成事。”
報告說,隨著公開售股計劃失敗,Edra能源公司開始虧損6億6500萬令吉,也導致一馬發展公司無法繳付20億令吉的債務。
不過,報告指公賬會發現,隨著一馬發展公司的資金流問題於2014年浮現後,政府就已即刻採取改善行動,包括合理化債務計劃。
10次聽證會傳召43人
公賬會就一馬發展公司課題,在2015年5月19日,召開首次聽證會;期間共召開10次聽證會,最後一次會議為2016年2月11日。
在整個聽證會中,公賬會共傳召43名證人;他們來自政府部門、一馬發展公司、兩家會計公司等。
公賬會在首次會議中,傳召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依萬瑟里加佐證,內容包括提供一馬發展公司成立的過程,以及該公司章程的第117條文事宜。
此外,公賬會分別於去年6月10日和17日,分別傳召國際會計公司德勤(Deloitte)和畢馬威(KPMG)公司解釋。
公賬會在第7次會議時,才開始傳召一馬發展公司相關管理層,出席聽證會;分別於去年11月25日、30日和今年2月11日,傳召前任總執行長沙魯哈米。
公賬會是於去年12月1日和18日,兩次傳召一馬發展公司現任總執行長阿魯甘達;今年1月19日和20日則傳召一馬發展公司主席丹斯里洛丁,而該公司前董事局主席丹斯里巴克莫哈末沙烈,是出席公賬會最後一次聽證會的一馬發展公司高層。
沒說明納吉應否受對付
公賬會在報告中,沒有提及和沒說明一馬發展公司顧問拿督斯里納吉是否應受到對付,抑或應該負起管理不當的責任。
不過,公賬會在報告中指出,一馬發展公司應該取消顧問局(Lembaga Penasihat)這個單位。
報告認為,除了廢除公司章程第117條文和顧問團,一馬發展公司也應直接向財政部長而非向首相負責,以符合其他財政部長機構(MKD)公司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