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垄尾区“72间”木屋 7户不搬上法庭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槟垄尾区“72间”木屋 7户不搬上法庭

(槟城7日讯)不搬迁,上法庭!



在发展洪流下,槟垄尾尾区“72间”仅剩下的其中7户未被拆除的木屋居民,今亦无法逃过面对逼迁厄运。

一些居民投诉说,他们是在事先未接获任何通知下,突然接获发展商的诉状,指他们没在限期内迁走,要他们今日出庭,面对逼迁官非。

蓝卡巴星应允协助



另一些居民则说,他们是在今年1月间突接获发展商律师信,谕令需在30天的限期内搬迁,令他们手足无措,唯有向当地人民代议士求助,并获该区国会议员蓝卡巴星应允协助,代表他们出庭。

这7户木屋居民,是遭国云置地有限公司入禀乔治市地庭提出起诉,要求法庭谕令他们必须在庭令发出的7天内,搬空迁出有关地段。

案今日在民事地庭过堂,代表居民出庭的是卡巴星律师楼的阿力夫律师。

阿力夫说,地庭法官莫哈末阿敏已将案展6月1日过堂,以让居民提呈抗辩书。

受影响的7户居民,今日只有其中5户代表在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陪同下出庭。他们是罗道智、刘伟明、蔡吉林、梅福德及骆秀宗。

当中代表父亲的罗道智及蔡吉林指他们从1979年开始居住至今,刘伟明则在去年尾才购下该屋,骆秀宗则在3年前买下屋子,他俩都指购屋时并不知该处即将发展。

杨顺兴说,该处原叫“72间”,因当地共有72间屋子,但前半段的屋子已因发展搬迁,剩下相隔一条街的这7户,都是半墙板屋。

他说,他会向州政府反映此事,以让州政府与有关发展商洽商,协助面对逼迁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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