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鲁:我没做错
(吉隆坡7日讯)被公账会点名要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负起全责的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表明,公司在他监管期间,没有进行任何犯法活动或做错事。
沙鲁今日发表文告时说,在公司接受调查期间,他曾会见公账会成员,并给予全面配合。他自认担任1MDB总执行长时,表现诚恳。
他也表明,在调查1MDB事宜方面,他愿给予当局全面配合。
“在调查期间,我在很多场合见过公账会成员。
“我给予全面配合。我也曾向公账会解释,公司在我监管期间,没有做错事或犯法。
“我会继续给予全面配合,我没有什么好隐瞒,更没做错事。”
沙鲁跨过董事局发行50亿债券
公账会在报告中指出,沙鲁哈米在担任一马发展公司总执行长前,是登嘉楼投资局(一马发展公司前身)总执行长,在解释有关发行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债券(MTN)课题中,给予不同的理由。
报告说,公账会认为沙鲁哈米在有关课题上,罔顾董事局成员的指示。
“沙鲁哈米在没有获得董事局赐权下,擅自签署(发行伊斯兰中期债券)协议,因此这已犯错。”
报告说,沙鲁哈米也没有根据指示,停止发行伊斯兰中期债券,因根据公司章程第117条文,只有持股人才有权力签署任何协议。
另外,根据报告,一马发展公司集团中,首相纳吉担任公司董事顾问主席,一切公司章程、委任或终止董事局成员、一切钱财事务(包括公司投资)、公司重组和相关资讯,都必须经过纳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