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总长:警依程序捕人 不应成为课题
(新山7日讯)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指出,警方依据法律及标准作业程序,逮捕人民公正党班丹区国会议员拉菲兹,不应成为课题。
他说,先前也有人投报,指拉菲兹触犯官方机密法令,但警方基于证据不足够,未采取行动,直到总审计司也报案后,警方才决定逮捕拉菲兹协助调查。
“为何要等到国会结束后,才逮捕拉菲兹?警方是鉴于接获确认讯息,而且是在国会大厦外捉人。”
他也澄清,警方是在国会大厦铁门的保安亭外,逮捕拉菲兹,当时他并未被上拷,警员的作法并没有错,他会力挺到底。
卡立今日前往柔州警察总部,主持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局会议后受询时强调,拉菲兹在总审计司把报告呈给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时,就率先公布内容,这已牴触官方机密法令,是项严重罪行。
“拉菲兹为何不能等公账会在国会提呈报告后,才针对此发言?想要成为吹哨者,也不是这样。”
“更何况,拉菲兹也承认这是机密,他应明白事态的严重,而且法令由国会制定及通过,国会议员应比任何人都更明白。
卡立也劝请想要集会声援拉菲兹者注意,要集会必须申请准证,不要牴触和平集会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