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恭喜,交通部有新意!
交通部好像一向来很少有新意,这次有了!
关于AES(自动执法系统),他们建议在重新启动后,超速的罚款将不再是一律的300令吉,而是伸缩性的:超速40公里以下,罚150令吉;超速40公里以上,罚200令吉。
这是显著的“改善”,前者罚款降低50%,后者减轻33%。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调整”建议呢?我想,可能是因为还有许多犯规者未缴付罚款之故。交通部副部长阿都阿兹透露,至今仍有大约200万名车主没缴还AES罚单。如果以300令吉一张计算,那是庞大的6亿令吉!
瞧,每张罚单300令吉,那是很“理想”的数字囉,可是,单发出去,钱不进来,没有失实际作用,是不是一场空欢喜?两百万人没付罚金,何故?相信是有不少人觉得付不起,便等待宣布“大赦”或“大减价”才处理。严格地说,不缴罚款的人是可以被送去坐牢的,然而,我们的监狱能应付吗?
所以,交通部也务实了,这回,要把罚款调低了。然而,即使两百令吉,也还是很高,仍会让人感觉到,当局是想从中捞取厚利。AES系统是由私人公司管理,收到的罚款和交通部分账。这不是为赚钱吗,交通部如何能自圆其说?
交通部说,交通意外的数字高企不下,人们不怕罚款,所以要大大加重,以期逼使驾驶人小心驾驶和提高公路安全。可是,罚款提高几倍了,人们的驾驶心态改了吗,交通意外数字跌了吗?
欠缺安全驾驶意识
想要减少交通意外,单从处罚上面着手是不恰当的,无效的。换句话说,政府要是志在收钱,把重点放在罚款上面就没不对,但是,倘若是要提升公路安全为目标,那还须找别的途径。
当交通部一直在谈罚款这课题时,可以理解的是,他们把交通意外的“罪魁”认定是“超速行驶”。我认为不对。
不错,超速可以造成交通意外,但我认为,发生车祸的主因在于驾驶人欠缺安全驾驶意识。小心驾驶,即使略为超速,只要车子在可控制的范围内,不至于失控,就不会出事。高速公路的车祸比联邦公路少,就是明证。
反之,即使你没超速,但你不专心,被其他东西分心了,也随时会“撞板”。我有个朋友喜欢驾车时玩手机,常常撞到人家的车子,所幸迄今还没有大件事发生,而未能改变他的不良驾驶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