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未经董事局同意 27亿转账刘特佐公司 | 中国报 China Press

2009年未经董事局同意 27亿转账刘特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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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7日讯)公账会在一马发展公司调查报告说,一马公司在未经董事局同意下,擅自在2009年转账7亿美元(27亿2230万令吉)至Good Star有限公司。

报告说,一马发展公司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进行联营计划,按照合约,一马发展公司需在2009年30日前,出资10亿美元(28亿8000万令吉)。

“国家银行在2009年9月30日,批准一马发展公司2项总共10亿美元汇款,分别到摩根大通SA与日内瓦顾资银行(RBS Coutts)。随后3亿美元(11亿6400万令吉)汇入摩根大通SA的7619400户头,即一马公司-沙地石油公司的银行。”



报告说,余下7亿美元(27亿1600万令吉)转入了顾资银行的11116073户头。此户头由一家未涉及此项目的公司拥有。

报告指出,沙鲁哈米公账会供证,指上述账户为Good Star有限公司所有。

《华尔街日报》之前声称,Good Star有限公司是由富豪刘特佐所掌控。

拒呈交易文件屡换会计公司

报告说,一马发展公司在2010至2013年多次更换会计公司,因安永会计楼(Ernst & Young)及毕马威(KPMG)坚持要查看该公司的投资与交易文件,才会审计有关公司财务,结果被撤换。

报告说,毕马威本已准备对一马发展公司2013年财务审计,并发出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却突然被撤换。

“一马发展公司改聘德勤大马(Deloitte)审计。根据一马发展公司与毕马威代表在2013年11月29日的会议记录,莫哈末哈金(时任一马公司执行长)设法说服毕马威。”

报告说,毕马威代表对于一马发展公司没提供一些证据文件,感到不满。

报告说,由于一马发展公司与毕马威分歧越来越大,该公司于2013年声明不会提供资料,并指示毕马威自行向相关人士索取。

“2013年12月31日,一马发展公司股东终止与毕马威的合约,改委德勤大马为新的审计公司。”

付42亿债券押金 董事局不知

报告揭露,一马发展公司曾在董事局不知情下,支付42亿4000万令吉的债券押金,但接领这笔巨款的公司身分有疑。

报告说,一马发展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与2012年10月17日,发行为期10年的2项17亿5000万美元(67亿9000万令吉)债券,总值35亿美元(135亿8000万令吉)。

报告说,经过国家审计局审计发现,从35亿美元债券当中,一马发展公司分别在2012年5月22日以5亿7694万美元(22亿4900万令吉),及2012年10月19日以7亿9035万美元(约30亿6659万令吉),向阿尔巴投资PJS Ltd支付42亿4000万令吉(13亿6700万美元),以作债券押金(security deposit);同样,也未经董事局批准。

不过,报告声称,阿尔巴投资PJS Ltd的身分有疑,一马发展公司也无法证明,这投资公司究隶属国际石油投资公司,还是阿尔巴投资PJS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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