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兒犯下疏忽 醫生須賠產婦逾16萬
(莎阿南8日訊)一名私人醫院醫生在為產婦剖腹產兒手術中犯下疏忽,導致產婦蒙受痛楚,今日被地庭判決敗訴,必須賠償產婦16萬5375令吉81仙。
法官拿汀努西娜今日在庭內做出判決時,允許起訴人諾芝雅娜(40歲,律師)對本案第一答辯人,即婦產科專科醫生法蒂瑪提出的索償。
努西娜指出,諾芝雅娜成功證明法蒂瑪在進行手術時出現疏忽,導致諾芝雅娜經歷痛楚、受傷和後遺症。
諾芝雅娜是在2012年12月6日,被送往格拉那再也一所私人醫院,由法蒂瑪進行剖腹產手術誕下第4胎,前者在手術後卻面對尿失禁問題,膀胱照影測試也證實她患上膀胱子宮瘺(VUF)。
努西娜指出,第一答辯人表明對起訴人的後遺症負上全責,因此勒令法蒂瑪賠償5萬令吉痛楚賠償金、1萬4675令吉81仙特別賠償、700令吉交通費、每年5%利息的普通賠償、每年2.5%利息的特別賠償,和每年5%利息的堂費。
努西娜希望此案可警惕社會和醫藥業者,以免類似案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