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权:是避税非逃税 离岸户头减纳税合法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刘胜权:是避税非逃税 离岸户头减纳税合法

报导:和碧君
(吉隆坡8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指出,离岸户头是减少纳税义务的合法方式,并非逃税。



他强调,只要有关收入并非不义之财,将资产转移到国外避税,并无不妥。

“这个金融制度,是环球金融系统…我的意思是,人们可以把钱存在任何地方,世界任何一个地点。”

刘胜权接受“马来邮报在线”访问时,这么指出。



“那不是逃税,是避税…没有不妥,人们把钱放在低税率的地方。”

他认为,惩罚拥有离岸户头的政治人物与政府领袖,是不公平的,因为有关户头的款项,可能纯属个人存款。

“重点是,你的收入来源,若是合法赚取的,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你通过这些户头隐瞒不义之财,那就不对,那是洗黑钱。”

逃税指的是没有纳税,或少缴税款,属于违法行为;避税则是通过合法户头,减少纳税义务。

本月初,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取得巴拿马一家律师行密件(巴拿马档案),揭露全球140多位政治人物和社会名流设在这个“避税天堂”的离岸公司或资产。

被揭避税的人物,包括我国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儿子纳兹夫丁、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家族、俄罗斯总统普汀亲信,以及巨星成龙等。

另一方面,税务专家孔令龙指出,如果隐瞒可征税收入,并把有关收入转接受本报访问时移到岸外户头,属于逃税,是违法的。

他说,纳税人若将可征税收入向当局报税后,再将有关收入存进外国户头,并无不妥。

他强调,若要减少需缴付的税款,纳税人应先进行税务规划。

“申请免税优惠、收入豁免税务、合法价格转移等等,都是合法的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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