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收贿1500 交警主控官罚5000
(怡保8日讯)知法犯法!交警主控官被控收贿1500令吉,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反贪会主控官撤销其另外2项贪污罪名。
被告安林警长(54岁),怡保警区内部安全及公共秩序主控官,面对3项贪污指控,反贪会副检察司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1条文,同意撤销被告另2项控状。
被告辩护律师莫哈末法特里向法官英特拉尼赫鲁求情时指出,被告尚有2年退伍,目前已遭停职,既然控状有坐牢及罚款刑罚,希望法庭以最低刑罚惩戒被告,让被告获得教训而改过自新。
他说,法庭除了考量公众利益,也应考量被告对本身行为深表愧疚,加上其当事人认罪,节省法庭时间;被告在警队服务31年,且是初犯,若判监禁,将无法照料妻儿及维持家计。
被告被控在2014年4月12日,以公务人员身份向司机许广益(译音)收取1500令吉,作为不提控他涉及死亡车祸的酬劳,并通过其妻子账户,将贿款汇入被告户头。
原本被告也分别面对收取700令吉与500令吉贿金的指控,作为不提控1名男子鲁莽驾驶条件。2项检控皆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及第17(a)条文,并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被定罪,2项控状获撤销。
被告在本月8日曾在地庭面对贪污控状,获准以6000令吉保外。
此案主控是马哈迪阿都朱马厄及努鲁华希达副检察司,另1名辩护律师为慕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