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马促总检察长 说明官方机密法令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促总检察长向公众说明,是否挪用政府资金的案件,都必须列入官方机密法令管束。
他说,官方机密法令是惩罚泄露政府政策、内阁文件及行政税收的文件,而不是保护政府高官所犯下罪行;官方机密的目的是防止个人、公司或外国政府复制和利用讯息,来牟取自身利益目的。
他今日在部落格撰文写道,官方机密法令不是用于保护高官或个人放下的罪行,尤其有关犯罪文件,是经由一些人提交给执法单位后,然后列为官方机密。
“总检察长到底是如何断定犯罪?任何政府官员犯下罪行的文件,都被列入官方机密,这是试图对公众隐藏视线吗?”
马哈迪促总检察长厘清这一切,因为他的责任就是把犯罪人提交上法院,但为何驳回国家银行和大马反贪委会的报告呢?
马哈迪在文章内提及,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早前指,不应以示威集会和发动签名运动来推翻政府,他揶揄说,不通过上述管道,难道去报警?
“然后警方会打电话给你和你的律师要求录取口供,然后以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来扣留你和你的律师,最终你会被判有罪,在监狱度过你的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