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吁國會月底 開緊急會議辯論報告
(北海9日訊)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呼籲國會于4月底或5月初,為公賬會一馬發展公司調查報告召開4天緊急會議,以辯論大馬史上第一個環球醜聞。
他認為,隨著公賬會報告提呈國會,其他國家的開明國會,可能已全面辯論報告,但我國國會卻于週四在完全沒有針對公賬會報告辯論的情況下休會,這是國會嚴重不負責任的表現。
林吉祥今日在北海阿波羅小販中心,為“拒絕退縮—為真相而勇敢”咖啡店論壇演講,隨后也發文告補充致詞。峇眼是林吉祥被禁足國會6個月期間所走訪的第99個國會選區。
他說,巫統、國陣領袖、媒體和網絡打手,在公賬會報告呈上國會后,大肆宣揚納吉在500億令吉一馬發展公司醜聞上脫罪。
“我相信我是數位翻閱過公賬會報告的國會議員,發現公賬會報告並沒有這樣的意思。”
他質問,公賬會在一馬發展公司醜聞上洗脫納吉的任何罪名,甚至沒有傳召納吉當證人?事實上,所有一切都指向納吉須為該醜聞負上所有責任。
他說,納吉的謀士和宣傳人員似乎處在恐懼中,因為公賬會報告,看起來不會成為有關課題在我國的最終定案,而只是讓這課題受到公眾更多的審視。
陪同出席者包括檳首長林冠英、檳州行政議員林峰成、彭文寶、丹納州議員及卡斯杜麗國會議員等。
按照117條文
納吉需為醜聞負責
林吉祥說,公賬會建議移除一馬發展公司的備忘錄及社團條款(M&A)第117條文;若按照該條文,唯一需要為醜聞負責的人,很明顯就是首相納吉,他甚至比一馬發展公司前總執行長沙魯及其他管理層,更要負上責任。
“這些人都成為公賬會報告里的代罪羔羊。”
他透露,117條文闡明,作為該公司顧問局主席的首相,有權以書面核準董事和高級管理層的任何委任或解僱,以及包括投資在內的“金融許諾”、重組或涉及政府擔保事務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