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長闡明被邊緣化 財政部不懂1MDB運作
(吉隆坡9日訊)根據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審查一馬發展公司(1MDB)報告中的會議記錄,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依萬瑟里加指出,財政部對該公司的運作毫不知情,且只是從報章上獲知詳情。
根據去年5月19日的聽證會記錄,依萬闡明1MDB從未向財政部或財政部長機構(MKD)公司,報告運作和企業事務。
“在運作方面,財政部並沒參與,我們是被邊緣化的,時任秘書長丹斯里旺阿茲也在2010年,致函(1MDB)要求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但被拒絕了。”
依萬也說,其副手拿督末諾在2012年致函1MDB索取所有資訊,後者也完全沒有答覆,以致他們被忽略;此外,部門官員也沒有在該公司內。
禁政府官員任董事局成員
財政部政府投資公司組秘書拿督莫哈末依沙也說,1MDB的備忘錄及章程(M&A)禁止政府官員擔任董事局成員;但他沒回答為何MKD有權更改章程,卻沒這么做。
依沙說,章程第117條文闡明修改章程、遴選或革除董事,都必須獲得首相批准。
此外,依萬也在聽證會上指出,1MDB顧問團從未開會商討任何事,這讓公賬會成員大感驚訝。
他指出,顧問團理應提供董事局有關生意和投資事項的諮詢,但董事局從沒有向顧問團徵詢意見。
依萬的這番話讓公賬會成員兼行動黨靈北區國會議員潘儉偉、公正黨直落甘望區國會議員卡馬魯峇哈林表示驚訝,並紛紛質問:“沒會面過?”、“顧問團從來沒開會?”
時任公賬會主席拿督努嘉茲蘭則認為,問題不在向顧問團徵詢意見,而是勸告顧問團做對的事,但從沒開會該如何勸告?
PetroSaudi指全權擁GOODSTAR
一馬發展公司前總執行長拿督沙魯哈米直言,PetroSaudi國際公司(PSI)發出信函,指他們全權擁有GOODSTAR公司,所以PSI律師才要求將7億美元(約28億令吉)匯入GOODSTAR。
沙魯哈米在2015年11月25日在公賬會供證時指出,該公司與PetroSaudi展開聯營計劃時,都通過雙方代表律師溝通,並協議1MDB注入10億美元(約40億令吉)取得40%股份和舉債7億美元(28億令吉)。
“而對方律師要求將1MDB的10億美元分出2個方式,即將7億美元匯給GOODSTAR,3億美元(約12億令吉)則是匯給1MDB PetroSaudi聯營公司。”
巫統居林萬拉峇魯區國會議員拿督阿都阿茲詢問,有關舉動是違反國家銀行外匯管制條例,沙魯哈米說,當時已取得相關批準,包括董事局批準該聯營計劃。
聯營計劃使用PetroSaudi估價師
公賬會成員非議1MDB,與PetroSaudi國際公司(PSI)展開聯營計劃,卻使用對方推薦的2名估價師,而非自行聘請一名獨立估價師。
阿都阿茲在聽證會時質疑沙魯哈米,就算擁有著名估價師,通常都會聽取其他方面的估價;沙魯回應,若要獨立估價師如JONES LANG WOOTTON那一類的,已做出估價,加上他們是國際知名企業,其專業水平可被信任的。
“董事局曾要求第2次估價,當我向PetroSaudi國際公司轉達有關意願,對方原則上也同意,唯若估價結果更高,也代表著1MDB需要給予更高的注入金,我向董事局匯報後,也沒有進一步指示。
公賬會成員之一潘儉偉念出11月7日董事局會議記錄指,當時的顧問局發出指示無需進行第一次估價,而當時顧問局主席即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對此,沙魯哈米則指出,他曾與首相開會,但不記得相關內容。
他也說,當時董事會議曾討論,若估價結果是有關聯營計劃資產比原本34億美元(約133億令吉)還高,以當時1MDB的資金情況,是無法保留40%股權的。
說法不一難辨真假
針對發行債券說法,公賬會發現沙魯哈米向不同單位說出不同說法,令他們無法確認事情真假。
公賬會發現,沙魯哈米向財政部書長說,簽署合約後,發行債券一事不能喊停,對公賬會說法則是,已開發行,來不及。
沙魯哈米在另一會議上,則說發行債券,為保護TIA顏面,唯對公賬會則指,因這屬於包銷合約,大馬銀行已獲部分債券。
他也在2009年10月10日的董事會說,因特別顧問要求立即發行債券,是為與MUBADALA公司合作發展登州比農島(PULAU BIDONG),唯該公司在當年5月已否認在依斯干達特區外有其他業務。
努嘉茲蘭:1MDB直接向首相報告
公賬會前主席拿督努嘉茲蘭直言,1MDB逾越了政府正當程序框架,直接向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報告。
“1MDB擁有的權力來源並非財政部,而是直接來自首相,而首相也是財政部長,因此他們是越過了政府政黨程序框架。
努嘉茲蘭在2015年5月19日的聽證會上說,財政部對1MDB運作毫不知情一事,也讓公賬會吃驚和不敢置信,公賬會前委員拿督斯里禮查(現任外交部副部長)也說,財政部沒有代表在1MDB董事局內,是很荒謬的。
禮查說,1MDB擁有政府擔保的58億令吉已擔保債權,即人民的錢,為何財政部沒有在董事局?依沙則解釋,該公司章程確實不允許政府官員擔任董事。
曾違反指示遭停職
報告揭發沙魯哈米曾在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IMTN)違反董事部指示,遭停職的前科。
沙魯哈米曾在2009年3月25日出任1MDB前身,即登嘉樓投資局(TIA)總執行長一職,作為發行債券主要負責人,與大馬銀行討論細節和向董事部提出建議。
董事部也於4月15日答應發出為期30年,總值50億令吉的債券,以取得基金投資基金和活動資本,同時獲得時任登州大臣拿督斯里阿末賽益支持,而TIA和馬銀行在5月15日簽署合約,且獲得中央政府發出擔保。
不過,簽署合約和發出擔保行動無法根據登大臣安排引起不滿,董事部在5月22日要求中止計劃,要求沙魯哈米通知發行債券的願問喊停,復凍結沙魯哈米和相關董事在IMTN的職務。
雖沙魯哈米已被凍結職務,於5月25日與大馬銀行簽約,26日與大馬伊斯蘭簽署資產合約。
納吉沒直接參與決策
★社會愛心基金會主席暨馬來西亞彭氏總會總會長丹斯里彭茂燊
公賬會一馬發展公司(1MDB)調查報告最終顯示,首相納吉沒有直接參與1MDB的決策,因次希望納吉繼續努力,好好發揮才能,搞好經濟,解決民生問題,帶領國家向前邁進。
當國家出現亂局時,身處高位的領導人往往受到牽連,隨著報告出爐,暫時他充其量還是“清白之身”。
對於將有關報告提呈國會辯論,我認為辯論結果尚未明朗化,人民不應太早下定論,因為在法律上也有個定論,即應把當前的利益疑點(benefit of the doubt)歸於所謂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