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森美兰头条】 发展商不处理分层地契 可投诉房屋仲裁庭 土地矿物局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今日森美兰头条】 发展商不处理分层地契 可投诉房屋仲裁庭 土地矿物局

芙蓉金源大厦是芙蓉最早期分层建筑物,业主曾召开记者会,表达希望取得分层地契的心声。
芙蓉金源大厦是芙蓉最早期分层建筑物,业主曾召开记者会,表达希望取得分层地契的心声。

报导:戴美清
摄影:胡传成
(芙蓉10日讯)随着分层地契法令生效,对分层建筑业主带来更大的保障,业主若面对发展商不处理分层地契, 可向土地及矿物局投诉或带到房屋仲裁庭。



州内多层楼的商场、公寓或组屋,尽管已兴建多年,但往往面对管理委员会运作困境、未持有分层地契的问题,引发各项管理费的争议,或在转让单位时面对诸多麻烦。

涉及分层地契的建筑物包括组屋、公寓、城市屋以及商业楼,2013年分层地契法令已于2015年6月1日在半岛的州属生效,而森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则于今年3月16日宣布,森州的分层法令细则已经通过宪报颁布。

森州政府土地及矿物局副主任凯利尔接受《中国报》访问时披露,在执行分层地契法令时,各州都有本身的细则(kaedah-kaedah),森州分层地契法令规则已随着宪报颁布后生效。



向报穷机构查询

由于分层建筑物的总地契都是在发展商名下,必须由发展商处理分割地契,一旦发展商没有履行分割地契责任时,业主往往束手无策。

针对这点,他说,当发展商没有处理分层地契,业主可从3方面着手,其一若是发展商公司倒闭清盘,业主需了解谁是承担有关建筑物责任的接管人,并可向报穷机构查询。

“至于仍活跃的发展商,若没有处理分层地契,业主可依据分层地契法令第8条文向土地及矿物局投诉。”

他说,业主也可以向房屋仲裁庭投报发展商违约,因为申请分层地契已在买卖合约中阐明。

他披露,每个分层建筑物都有本身的处境,业主若对申请分层地契有疑问,可亲临森州政府大厦4楼的森州土地及矿物局洽询。

申请分层地契
须具4大要素

凯利尔指出,在新生效的分层法令下,申请分层地契时必须具备4大要素,即获得“单位面积计算证书”(SiFUS)认证、单位附表(Jadual Petak)、分层建议图认证(Sijil Cadangan Pelan Strata)以及盖顶阶段(Super Structure stage)。

他说,其他仍在行使的分层地契申请条件,包括发展商必须确保地契没有在银行的抵押之一,而且发展商也必须确保建筑物地段属正式地契(final tittle)。

“对于一项完整的申请,批准期已从170天缩短至100天,如今更加简化批准流程。”

他披露,在新法令当中,移交房屋钥匙及以及分层地契必须同时发出给购屋者。

他强调,“分层地契法令”以及“分层管理法令”是不同的法令,也由不同的部门处理,申请分层地契需到土地及矿物局,在管理分层建筑物的事宜,是在“分层管理法令”下,由州房屋单位及地方政府监管。

黄觥发:因没分层法令
金源大厦依地方法兴建

本地知名律师黄觥发披露,金源大厦是芙蓉最早的分层商业单位,在70年代已出现,当时因没有分层法令,而以1965年国家土地法令为基础,并依据地方政府法令而兴建。

“最早期管制分层建筑物的是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并在大马半岛实施,唯管制方式并不圆满。”

他说,随着执法加强,推出2007年建筑与共同拥有财产(维修及管理)法令(663法令),以在分层地契未发出前,发展商与居民委员会合力管理建筑物公共设施,并由地方政府监管。

他指出,每个州可在分层地契法令下,针对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制订细则,各方应依法了解各自的角色,发展商也须做好本份。

他劝告民众,在购买分层建筑物单位时,应该了解发展商的背景,购买单位的设施条件例如泊车位、公共设施。

“在接获单位钥匙时,需同时获得分层地契,否则日后转售单位及管理上将会面对麻烦。”

他说,未申请分层地契的业主,应尽快与发展商处理分层地契,如果发展商已不知去向,应寻求县市议会、土地及矿物局协助。

金源大厦和秀雅花园
曾反映无下文

芙蓉金源大厦业主及罗白秀雅花园居民,分别在2013年及2014年反映希望取得分层地契,最终因无法获得业主的配合,双双都没有下文。

发住用证 半年内申请
★黄慧贞(IJM LAND高级市场经理)

本公司在芙蓉旗下的分层产业,共有2800个单位皆已发出分层地契,在发出住用证的6个月内申请分层地契,只要依据土地及矿物局的程序,获取分层地契不成问题。

发出分层产业包括公寓单位、城市屋、办公室,已从发展商名下的总地契分割予业主。

我们了解到,在实施新法令,必须在移交钥匙的同时发出分层地契,因此必须做好周期规划,以便可以依法为业主取得分层地契。

发展商不肯办
■谢琪清

★金源大厦业主曾在2013年召开记者会,促请管理委员会尽速申请分层地契,当时业主向武吉甲巴央区州议员谢琪清律师求助,谢氏针对此受访时披露,分层地契事宜始终无法成功解决。

“由于大厦业主众多,当时召集到的业主不多,我也与时任土地及矿物局主任多次见面,该局一直没有回应,最终事情也冷却下来。”

他说,随着分层地契法令生效,对业主带来曙光,森州立法议会去年通过分层管理法令,反对党议员皆举手支持,因为分层建筑物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

“我曾居住组屋10多年,没有分层地契,就算居民肯出钱处理分层地契程序,但发展商不肯做,也无法实现,这也是高楼建筑物业主面对的问题。”

随着法令生效,他促请土地及矿物局认真以待,好的法律必须有效执行,他在下次州议会也将提问关于旧建物业主苦等分层地契的处理工作。

业主不合作
■何国耀

★罗白居民联合会主席何国耀曾于2014年,曾联同芙蓉市议会建筑物委员会官员、土地局官员、土地测量师和组屋联合管理机构主席,向秀雅花园居民讲解申请分层地契的手续。

何氏指出,因业主不合作,没有出席会议,也不愿意提交文件,最终事情只能搁置下来。

他提及,当时该会甚至提议暂时出钱让业主处理分层地契的付费,一旦地契到手就付还予联合会,唯业主无法合作取得共识,最终他也无法帮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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