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王宮前律師 加控9洗黑錢罪狀
(新山10日訊)早前涉嫌失信被提控的柔州王宮前律師卡馬希山今早再被控另9項洗黑錢控狀,使到他目前共面對17項控狀,同時不獲準保外候審,本案押至本月28日過堂。
卡馬希山(46歲)於今早身穿紅色T恤,被帶到新山地庭時,面對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的9項新控狀,被告否認罪行。
被告的9項控狀,是被控於2010年3月18日至8月5日期間,涉及共9次洗黑錢活動,分別獲取8271令吉65仙至2萬4995令吉不等的面額支票後,存入Muamalat銀行個人戶口裡,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第4(1)(a)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每項指控將面對不超過5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否認罪行
被告否認罪行,女法官莎峇里安過後宣佈案件於本月28日過堂。
另他,被告於之前已面對的控狀,分別是4項涉及刑事法典409條文(失信)以及4項涉及1965年公司法令第131和第132條文的控狀,也於今早在新山地庭審訊。
在經過控辯雙方的討論後,以及獲得法官莎峇里安同意,被告卡馬希山所面對共17項控狀,都移至新山第二地庭審訊。
該統一審訊的結果,也獲得被告代表律師團律師拿督哈尼夫、哈山卡林、柏蘭查哈里亞以及諾莉亞娜的4名律師同意;其代表律師團是以哈尼夫為首。
主控官阿旺副檢察司在審訊過程中,曾要求被告呈上案件相關文件,以及被告律師要求當事人保外候審,惟不獲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