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返鄉問題妻欲離婚 建議先輔導加強溝通
丈夫想回怡保工作陪家人,本身卻想丈夫先留在新加坡工作,等多幾年后才回,若要跟丈夫離婚,兒子的撫養權將判給誰?
⊙來自新加坡的陳女士指出,她與丈夫現居新加坡和工作,育有一名3歲的兒子,但兒子是在她的家鄉怡保跟她父母一起住。
她說,她的丈夫想到家人都在怡保,想多陪伴家人,于是在怡保找到一份工作,並打算回怡保打拼新事業。
“我卻想留在新加坡工作,也不想他那么早回怡保,應要等多幾年后才回,我也跟他說,如果他現在回就離婚。”
她指出,她不想那么快回怡保的原因,是她先想在新加坡打拼事業,若丈夫回怡保后,她在新加坡就沒了依靠。
她說,在新加坡,她薪金為1000多新元,丈夫為2000多新元,若她想跟丈夫離婚,兒子撫養權將會判給誰?
★林若輝律師
我個人認為這個離婚的原因有點荒謬,我建議兩夫婦可去有註冊的輔導中心接受輔導,因為我覺得女方是因跟丈夫在溝通方面出了問題,才提起離婚。
如果真的要離婚,他們就要向律師講述他們在撫養權方面的能力,雙方律師就會在法庭上告訴法官,並由法官以孩子的利益如教育、經濟等來方面決定判給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