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歸還土地 繳付1000可獲總地契

黃田志(前排左6)為組屋居民帶來好消息,前排左5是洪健鴻。

地點:愛蘭鎮組屋

(加影11日訊)早年因發展商沒繳交地稅而遭土地局充公土地的愛蘭鎮組屋(Flat Taman Alam Jaya),獲州政府同意發出總地契,把土地歸還給居民,但居民必須在4月起的6個月內,還清總額19萬2358令吉的各項手續費,意即每戶住家須還1000令吉。

民主行動黨無拉港州議員黃田志說,該組屋于1986年入伙,發展商因沒繳交地稅,使到組屋在1997年遭州政府援引國家土地法典第100及129條文充公土地。

他在2009年擔任市議員時獲悉居民希望申獲分層地契,經過多年申請,州政府終于同意在今年4月1日把土地歸還給居民。

計劃不成可退錢

黃田志說,根據原有的地價,居民原本必須繳交300多萬令吉的地價,但州政府體量居民的能力,只收1000令吉地價及其他手續費。

“居民必須在6個月內繳清總額19萬2358令吉的費用,費用包括首年地稅、地價、量地費、登記土地擁有權等;經過統計,每戶居民只需繳清1000令吉。”

他今日在組屋居協主席洪健鴻陪同下,向居民傳達這項好消息。

他說,居協將委托律師,在6個月內向每戶居民收取1000令吉,若計劃不成功,居民可以索回這1000令吉。

“愛蘭鎮組屋共280個單位,原本每單位只需付700多令吉,但考慮到一些已找不到業主的單位,居協決定每單位收1000令吉。”

他強調,這些手續只是申請總地契而已,日后還有幾個程序才能申請到分層地契。

他說,目前還不清楚申請分層地契需要多少開銷,市議會正在查組屋當年是否獲批住用證。

20空屋找不到業主

愛蘭鎮居協主席洪健鴻說,該組屋280個單位中,有20個空置單位找不到業主。

他說,居民一直希望可以獲得分層地契,以成為單位真正持有人。

另外,市議會將在周日(17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到組屋為居民提供更詳細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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