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愛搶錢燒人案 青年27日面對審訊

(新山11日訊)“被拒愛,搶錢、燒人”案;32歲華裔青年因涉嫌淋汽油縱火燒同居情人,新山地庭今日訂于本月27日正式進入審訊。

此案于今日上午在新山地庭過堂時,地庭法官卡馬魯丁訂本月27日為審訊日期。

該名32歲華裔男子于今年2月12日凌晨3時許,在迪莎柏威拉地不佬路一間餐館內,涉嫌淋汽油燒傷一名41歲的華裔同居情人,疑是捲入“姐弟戀”后,感情生變導致。

警方于2月14日下午5時,突擊位于柔佛再也特拉帶路的一個單位,逮捕嫌犯歸案。

嫌犯于同月15日坐著輪椅出庭申請延扣,2月24日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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