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1日訊)湖內山地主General Accomplishment有限公司及董事丹斯里陳國平,起訴行動黨丹絨武雅區州議員鄭雨週,在湖內山被非法開發一事落髮抗議活動上,發表誹謗性言論案敗訴,起訴人必須承擔3萬令吉堂費。
高庭法官哈達麗雅說,“馬來西亞局內人”網站在2014年1月1日的報導指出,鄭雨週指“General Accomplishment有限公司非法開發湖內山,而被罰款3萬令吉太輕”的言論,沒有誹謗成分,而檳島市政廳對該判決上訴后,該公司的罰款額也提高到5萬令吉。
她指出,《南洋商報》及《東方日報》報導鄭雨週的言論“我不管發展商是不是陳國平,犯錯的就要接受法律制裁”,也不含誹謗成分。
至于《南洋商報》報導的“鄭雨週也勸勉陳國平,及涉非法開發土地的公司,勿因個人或商業利益,破壞檳島的大自然生態,以及影響人們的利益”言論,哈達麗雅說,身為州議員,鄭雨週發表有關言論,只是公正評論。
只是公正評論
她宣判起訴人起訴鄭雨週誹謗及索賠1000萬令吉敗訴,需負責3萬令吉堂費。
今早前往支持鄭雨週的人士,包括行動黨武拉必區州議員王國慧、行動黨升旗山區部秘書兼前市議員林清和、檳島市議員林馬惠、前市議員黃初福、民青團檳州法律及公共投訴局主任盧界燊、行動黨斯里丹絨武雅及峇都丁宜支部多名黨員,都前來支持鄭雨週。
支持者也高舉“Justice 4 YB Teh Yee Cheu伸張正義”橫幅,展示支持。
鄭雨週:環境不可欺
州政府好自為之
“感謝天感謝地,環境不可欺,希望州政府好自為之。”
鄭雨週在庭外說,他感謝其律師兼好兄弟謝英順,在當時沒人要接此案時,勇敢接下此案。“很多人不看好,因為那是他第一次處理誹謗案件。”
他說,他放心讓對方去處理此案,反而是對方感到壓力,但也積極、專業地做好律師本色,找很多資料,做足功課。
林清和說,他在升旗山聯委會及另一個Whatsapp群組中,通知黨內議員及同僚,告知鄭雨週的案件週一(11日)宣判。
“我是希望他們能來,但不來也不勉強,而升旗山國會議員再里爾,也是這兩個群組的成員。”他說,或許鄭雨週敢怒敢言的態度,已讓一些人和鄭雨週的感情越走越遠,希望能和鄭氏保持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