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慧芳:解密?
(北馬副採訪主任)
什麼是解密?
指的是,政府行政單位解開機密文件,讓所有相關文件攤在陽光下接受四面八方檢視,人民有權利去翻閱,不受任何行政單位制定的條令約束。
這是理想主義的解密,在現實中,有權力的政客對解密有不同的詮釋與應對方式。
因為政客只會解密對自己有利的文件,卻讓不利自己的報告繼續成為機密文件;又或者,挑戰政敵公開機密文件,但當別人要求自己公開機密文件時,就當作看不到、聽不到。
剛出爐的公賬會調查一馬發展公司(1MDB)報告,就因為沒有解密國家審計司的最終報告,以及沒有點名許多人認為必須負起責任的權貴名字,被在野黨繼續追擊。
火箭領袖祥伯更質疑,未公布審計司提呈的中期報告和最終報告,一定是“有問題”。
報告“有問題”,當然要追擊,特別是公賬會挑出的12項弊端、債務高達500億令吉、未經董事局同意,擅自在2009年轉賬7億美元給富豪劉特佐的公司、調查報告出爐後執法單位的跟進工作等,這一切,涉及到1MDB如何動用國家的錢,當然必須追究到底。
看著火箭領袖追究這份解密文件的精神,我想起了今年2月19日的一則新聞。
比電視劇還精彩
新聞內容是檳州秘書法力占說,凡是申請解密文件者,都必須要簽署法定宣誓書,而這項新條規,只限通過資訊自由法下申請的解密文件。
原因?
法力佔說,是要確保申請者拿到文件後,只供本身用途,不能與他人分享。
不能與他人分享的文件,解密後還是一個秘密。我突然在想,檳首長低價買豪宅而牽扯出來的山竹園買賣土地風波,檳州政府會不會不用再等別人申請,自己直接解密所有的山竹園合約內容?
政客表演解密,比電視劇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