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到孤儿院寻找 申请庭令领养孩子
夫妻结婚逾10年,尝试过很多方法都无法生育,想要领养孩子,却不知如何办理手续。
⊙来自蕉赖的王女士指出,她侄子与太太结婚逾10年,尝试过各种方法及看过很多次医生都无法生育。
她说,她的侄子及太太才40多岁,双方事业有成及条件都非常好。
“我想询问,如果他们想要领养年介1至2岁的孩子,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林若辉律师
首先,我建议这对夫妻可先到孤儿院寻找他们有意领养的孩子,但我不鼓励领养经过贩卖人口团体所售卖的孩子,因为这触犯贩卖人口法令。
我国有些孤儿是有公民权,有些则没有,虽然没有公民权的孩子不属非法,但他们在出生时,因手续上问题而不获公民权,所以要想清楚。
找到有意领养的孩子后,就可聘请律师申请领养庭令,在申请过程中,社会福利局(Jabatan Kebajikan Masyarakat)也会进行调查,看看他是否适合及有资格领养。
待一切领养权获批准后,夫妻也可更改孩子的名字,该名孩子在日后也可继承他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