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所死亡案研究報告 人權委會1週內公佈
(檳城12日訊)人權委員會將在一周內,公佈2014年開始進行警方扣留所死亡的主題研究報告。
人權委員會副主席許綠娣說,根據警方數據,從2000年至2014年期間,國內總共發生255宗扣留所死亡案件,其中只有兩宗被指與警方有關。
“儘管此比率很低,但扣留所死亡的數據顯示,警方在扣留所處理被扣者的方式,有可能出現制度上的問題,因此我們在2014年開始展開研究。”
她說,研究範圍包括扣留所死亡的導因、警方的工作境況及扣留所死亡案件的防範方式。
“希望研究報告的發現及建議,獲得當局關注及考慮。”
許綠娣今午在光大3樓,出席“促大馬簽署禁止酷刑公約聯合會”活動時,這么指出。
該聯合會由人權委員會、律師公會、人民之聲、國際特赦組織大馬分會及捍衛自由律師團聯合創立,促請政府簽署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從簽署公約開始,著手從執法、司法、政策多管齊下,停止酷刑與虐待。
續爭取修改法令
許綠娣說,人權委會也將繼續爭取修改法令,可在不必事先申請及獲得批准下,前往監獄等扣留中心突擊檢查。
她說,1999年人權委員會法令闡明,人權委會有權參觀扣留營及扣留中心,但當局卻規定必須先致函申請,等到獲得批准後,才能參觀。
她說,至今人權委會只曾進行一次突擊檢查,即去年10月聯同執法機構廉正公署,檢查馬六甲的移民局扣留中心。
艾力鮑爾森:有道德國家不接受酷刑
捍衛自由律師團創辦人艾力鮑爾森說,任何有道德的國家,都不會接受對人們施予酷刑的做法。
他說,移民局或警方理應好好照顧被扣者,讓他們獲得基本生活需求,不是對他們進行不人道對待。
艾力鮑爾森說,也有被扣留者患上鼠尿病,顯示扣留所的飲用水不衛生,這些情況是可以避免的。
他也認為,一些被扣者被警方虐打後,有關警員卻能繼續工作,是不能被接受的。
許綠娣認為,警方不應使用酷刑逼供,因為逼供只會讓相關人士招認,說出警員要的答案,但可能不是真相。
其他出席者包括檳州第二副首長拉馬沙米、國際特赦組織大馬分會執行總監莎米妮,及人民之聲活動協調員周銓洋。
拉馬沙米:應擬反酷刑法
檳州第二副首長拉馬沙米說,我國應擬定反酷刑法令,禁止一切對人們的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就如其它國家如紐西蘭、澳洲與菲律賓等。
“沒有國家應允許虐待犯人,我國也應簽署‘禁止酷刑公約’。”
他說,聯合國擬出8條人權公約,但遺憾的是,我國卻只簽署了其中5條公約。
他認為,若人權遭到踐踏,那我國人們的文化與生活,將受到嚴重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