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回敬15道問題 達蘭,接招!

林冠英

(檳城12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今日發出15道問題,要目前身在國外的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阿都拉曼達蘭,為兩人的辯論做好準備。

他指出,阿都拉曼達蘭早前連發15項與辯論有關的問題,旨在轉移視線,試圖讓人忘記他立即接受辯論挑戰,自己卻臨陣退縮逃到國外一事。

“我和他不同,我不會退縮,我也發出15道問題,讓他在國外逍遙快活時,順道準備如何在辯論時回答;當然,前提是他願意參加這場辯論。”

林冠英今日發文告,這么指出。他也在文告附上15道問題。

他希望阿都拉曼達蘭不會再臨陣退縮,以出差之名再逃到海外,讓馬來西亞民眾失望。

林冠英的15道問題

1.根據憲法,房屋事務是中央政府的權限,請問部長是否拒絕承認興建人民組屋,是中央政府的責任,而維護樓房則由州或中央政府負責?另外,為何全國共有10萬2118個人民組屋單位,但檳城僅僅只有999個單位或佔全國的0.98%,這是不是在邊緣化檳州?

2.如果阿都拉曼宣稱山竹園,原為建設人民組屋之用,是否能解釋一下,為何國家房屋局,在2001年呈上的圖測,卻標記山竹園土地為“未來發展”之用,而非建設人民組屋的用途?

3.阿都拉曼達蘭是否不願承認前朝國陣,已經放棄建設人民組屋,並打算以綜合發展,包括興建店屋取而代之?據已解密的2005年行政議會會議記錄顯示,是項建議是前行政議員兼現任國陣檳州主席鄧章耀所提出,並獲得當時的檳州首長所支持。

4.阿都拉曼達蘭怎么能辯稱,現任州政府把原定人民組屋的地段出售,而事實上前朝國陣州政府早就在2007年,否決了中央政府欲把山竹園,轉換成房屋用途的企劃。

5.現在,房地部欲調整房屋價格,把廉價房屋從4萬2000令吉增加到6萬5000令吉,而中廉價屋方面則從7萬2500令吉提高到10萬令吉,面對如此情況,作為部長的阿都拉曼達蘭怎能逃脫責任?

6.山竹園佔地僅1英畝,根據中央政府的房屋規格指南,若要建造公共房屋,需至少2英畝的地段。前房地部部長拿督斯裡曹智雄,曾在2012年7月13日作出相關公佈,現在,他是否要推翻有關指南?

7.不僅是檳城,甚至是整個馬來西亞的商用屋業密度及容積率,都比住宅來得高,而商業建築的高度也永遠比其他來得更高,他是否不肯承認這件事?

8.為什么部長拒絕承認,在2001年至2007年國陣執政期間,他們只興建了5124個人民房屋單位(4355所廉價屋及769所中價屋),而檳州希望聯盟政府在2008年至2015年期間,興建了1萬6199個人民房屋單位(8092所廉價屋及8107所中廉價屋)?

9.當山竹園土地買賣是通過公開招標,不是秘密招標時,部長為什么說這是貪污?為什么儘管很多人說吉隆坡國際牙科中心(KLIDC)面對財務問題,但該公司卻可以以最高價,並有能力繳付1150萬令吉,買下有關土地?

10.部長是否願意承認,地契是土地擁有權的最佳證據? 為什么在地契上寫明KLIDC是地主,還說明66%的土地為醫院、34%為不可轉售的酒店及服務套房(而不是傳言中的70%商業及30%醫院?)部長還要質疑地契?

11.如果股份的買賣合同還沒有完成,即買家一分錢也還沒有支付,那么就是違約或欺騙,阿都拉曼明知道合同不完整,還堅持說KLIDC已經被轉售?他針對州政府的解釋與我爭論后,還欠我一個道歉;馬來西亞公司註冊網站也證實,KLIDC的持股人保持不變。

12.檳州政府在2010年通過公開招標,以1150萬令吉高出市價的價格出售上述土地。中央估計及產業服務局,在20009年對山竹園的估價850萬令吉,部長是否要就此事爭論? 國陣在2012年出價2240萬令吉購地,卻只還了1%,這筆款項后來已經被沒收,因為國陣沒有支付剩余的99%。

13.為什么州政府公共招標,售賣土地被說成貪污?檳州區域發展局PERDA沒有通過公開招標,賣地虧了1520萬令吉,又該如何解釋?

14.請問我的前屋主售賣房子給我后,是否從州政府身上得到任何超乎尋常的利益?事實上,我們倆遭到國陣控制的媒體群起惡意攻擊,並妖魔化這起事件。即便是我回應不知房子是否有如巫統宣稱的650萬,也被扭曲成我不知道這棟房子的市價。

15.你是否會承認可負擔房屋的最高價為中央政府制定的40萬令吉,而有關價碼曾被首相在2012、2013以及2014年的財政預算案中多次提及,亦出現在PR1MA的網頁之中?為何你沒有嘉許州政府在S.P齊來耶路撥出11.1英畝的地段興建2093單位的可負擔房屋?有關地段比山竹園大出10倍,是一個更好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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