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2度強姦女學生 小學教師表罪成立
一名小學教師2度強姦一名女學生案,法庭今日裁決表罪成立,被告必須在5月26日出庭自辯。
被告莫哈末依茲利(36歲)面對兩項控狀,第一控狀指他在2011年12月3日下午1時至3時之間,在鵝嘜住家強姦一名11歲女學生;第二控狀指他在2013年8月,再次強姦這名女學生,被告也在2014年6月7日被控上庭。
該案件經過近2年審訊,地庭法官達絲妮今日宣讀判詞時指出,在該案件中,控方傳召5名證人包括受害者、醫生和警方攝影師等,而法庭也接納醫生和受害者的供證。
她說,第4名證人,即醫生的供證已力證受害者的證詞,同時指出被告的確曾經強姦受害者,并非以手指性侵受害者。
“這也導致受害者生殖器官出現撕裂的情況,為此莫哈末依茲利必須出庭自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