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2度強暴女生 體育教師表罪成立
(士拉央12日訊)小學體育教師2度強姦一名女學生案,法庭今日裁決被告表罪成立,必須在5月26日出庭自辯。
被告莫哈末伊茲里(37歲)面對兩項控狀,他被控於2011年12月3日和2013年8月中,在其位於峇都住家強姦1名學生,有關學生在案發時,只有11歲和13歲。
經過近2年審訊,地庭法官達絲妮今日指出,控方傳召5名證人包括受害者、醫生和警方攝影師等,而法庭也接納醫生和受害者的供證,因法庭相信受害者證詞具有一定可靠性。
她說,第4名證人即醫生也力證受害者的確有被性侵犯痕跡,絕非被告聲稱的以手指性侵受害者。
“綜合多項證人供詞和醫藥報告,相信莫哈末依茲利的確犯下強姦行為,他必須出庭自辯。”
基於達絲妮已轉到其他法庭上班,其判詞由另一名法官查麗花代讀;而被告莫哈末依茲利今日聆聽判決時,神情淡定。
被告代表律師為東尼阿都拉和法罕立,東尼阿都拉也告知法官,將在莫哈末依茲利自辯當天,再傳召4名證人包括受害者朋友供證。
主控官為阿努祖蒂副檢察司。
被告是於2014年6月7日,遭控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提控上士拉央地庭,但他否認有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監禁不超過20年和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