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考虑股东权益 坚持CLIQ能源需清盘退款
(吉隆坡12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SC)表示,该会在处理所有企业建议时,都会考量股东权益,尽管CLIQ能源(CLIQ,5234,主要板特殊并购)今次入禀法庭提出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证监会也坚持捍卫决定。
据《星报》报导,CLIQ能源通过Best Oracle私人有限公司史无前例向证监会采取法律行动,入禀法庭要求司法审查,挑战证监会在1月7日针对该公司提议收购Phystech II公司51%股权提出提交更多资料的要求。
Best Oracle私人有限公司是CLIQ能源的合格保荐人(promoters)及持有后者20%股权。
CLIQ能源早在2013年4月以特殊并购公司上市马股,建议以1亿1730万美元(约5亿1850万令吉)价码收购特殊并购公司Phystech II公司的51%股权 ,后者在哈萨克斯坦(Kazakhstan)持有油田。
德勤在一份独立评估报告中指出,在计入独立技术专家兼资产评估专家AGR提供的修正现金流价值后,认为1亿1730万美元的收购价是公平及合理价码。
但证监会在1月29日退回上述申请,并寻求顾问提供更多讯息,但CLIQ能源最终未能及时补交额外资料,上述收购申请因此被视为不完整,以致CLIQ能源无法在3年限期内完成合格收购活动(QA)资产的要求。
CLIQ能源因此被迫除牌下市,并将所有信托户头内的款项退回给股东,届时CLIQ能源股东料可获每股回退73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