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連利元攝)
(吉隆坡13日訊)“副檢察司安東尼凱文莫萊斯擄殺案”審訊第5天,控方第11名證人努麗莎強調,在死者死亡報告中,死因欄上注明“極大可能”窒息而死,是因遺體已處于腐爛的情況,并綜合其身體和內臟狀況,才列出該死因。
第1被告律師西瓦納登不斷針對死亡報告中死因欄質疑努麗莎(51歲,吉隆坡中央醫院的醫藥證鑑組),并要求努麗莎解釋,為何在死因報告中,以“極大可能”窒息而死,作為死因,而非直接點出死亡原因。
努麗莎解釋,死亡原因有多種,驗屍過程中,發現死者身上雖有多處被捶打的傷痕,但這些傷勢都不至于令死者死亡,同時,死者內臟和骨頭沒異樣和斷裂的情況,也沒遭利器所傷或槍傷等的致命死因。
她強調,反觀在死者身上,可以找出多個窒息而死的症狀,包括右胸后方和側邊都呈現擠壓現象,同時,因死者在缺氧情況下,呼吸困難。
“所以,綜合以上多個要點,才會在死亡報告上打‘極大可能’窒息而死的字眼,而且這是合理的。”
西瓦納登也詢問努麗莎,在驗屍時,是否得知該案件受到全國關注時,努麗莎說,她的職責僅是找出死者死因,并沒理會該案件是否受到全國關注。
西瓦納登也提出為何死亡報告無法列出死者死亡時間時,努麗莎指出,基于遺體處于腐爛的情況,讓她和另一名法醫都無法驗出死者逝世的正確時間,就連估計死亡時間都無法列出。
此案承審法官為拿督阿茲曼阿都拉;主控官為拿督阿都拉扎和旺凱魯丁。
審訊再移到庭外進行
基于法庭空間有限,加上證物即麻包袋較大及臭味難聞,因此,週三(13日)的審訊再次移到庭外進行,法官、控辯雙方都到庭外審視證物。
這也是該案審訊以來,第2度在庭上提交有關疑包裹死者屍體的麻包袋,也是第2次移到庭外審訊,而首度提呈該證物時為本月6日即開審第2天。
基于該麻包袋異味難聞,法官阿茲曼阿都拉戴上口罩聆審,加上該味道難以忍受,庭外審訊過程也僅展開約15分鐘即結束。
無論庭內或庭外,該氣味久久未散,令所有人都在該“特別”的空氣氛圍中進行審訊。
努麗莎指出,死者被裝進該麻包袋后,再以一條鐵線封口,不過,從有關封口可清楚看見遺體在里面。
對于麻包袋角落出現一塊石頭時,她透露,該塊石頭一直都是隨著該麻包袋。
此案將于週四早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