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上訴委會 可發停工令 裁決市廳須賠償2造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檳上訴委會 可發停工令 裁決市廳須賠償2造

莎米雅在上訴委員會休會時,步出會議廳。
莎米雅在上訴委員會休會時,步出會議廳。

City of Dream屋業計劃風波
(檳城13日訊)檳州上訴委員會今日作出兩裁決,一是該會有權對發展計劃發出停工令,及可以在作出判決時,納入公眾利益的考量;二是挑起此2大議題的檳島市政廳,賠償2萬令吉給居民代表、1萬5000令吉給發展商代表,作為浪費時間、金錢等的損失。



檳島市政廳早前在上訴委員會,對City of Dream 公寓發展計劃的聆審上,質疑該會是否有權力發出停工令,以及該會在裁決時,是否該考慮公眾利益。

檳州上訴委員會于3月18日,就上述議題展開聆審,並于今日宣判。

該會主席拿督楊映波指出,基于上訴委員會是個法定機構,擁有法律權限,因此該會推翻“沒有權力發出停工令”的論述。



委會擁法律權限

至于質疑上訴委員會,是否應考量公眾利益一事,楊映波指出,市政廳代表律師莎米雅,在3月18日的聆審期間,指該會僅可在特定個案上,考量公眾利益。不過莎米雅卻無法說明,所謂特定個案,必須具備什么特徵,她也無法說出一個例子。

楊映波說,市政廳是個必須以守護公眾利益的機構,因此類似“做判決時,不該考量公眾利益”的論述,不該出自市政廳一方。

他也駁斥,莎米雅在聆審期間,指市政廳是依據指南及城鄉法令辦事,不需聽從上訴委員會指示的論述。

“警察也是根據法律辦事,但是警察犯錯時,也是要接受法庭裁決。”

另一方面,雖然檳州上訴委員會推翻市政廳對上述2項議題的論述,但市政廳早前已把此議題,帶上高庭。

延長City Of Dream停工令

檳州上述委員會也宣判,延長City Of Dream計劃在週三(13日)到期的停工令,直到另行通知;不過,該會也允許發展商在有關停工令下,有條件地展開打地樁工程。

楊映波指出,發展商必須購買保險,並對任何可能引起的意外作出賠償;居民在有關保險下,每次索償可以高達500萬令吉。

另外,楊映波在聆審期間,訓斥代表受上訴發展計劃影響居民的律師馬康軒。

馬康軒要求禁止發展商打地樁,他指出,居民向他反映,發展商從羅厘上卸下地樁,把地樁從高處丟下,“碰”地砸落地面。

對此,楊映波說,這是不合理的論述,不應該作為一名律師的論述。

“我同情你,你可能受到顧客(居民)壓力,但這論點不合理,你要懂得適時對顧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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