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上诉委会 可发停工令 裁决市厅须赔偿2造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槟上诉委会 可发停工令 裁决市厅须赔偿2造

莎米雅在上诉委员会休会时,步出会议厅。
莎米雅在上诉委员会休会时,步出会议厅。

City of Dream屋业计划风波
(槟城13日讯)槟州上诉委员会今日作出两裁决,一是该会有权对发展计划发出停工令,及可以在作出判决时,纳入公众利益的考量;二是挑起此2大议题的槟岛市政厅,赔偿2万令吉给居民代表、1万5000令吉给发展商代表,作为浪费时间、金钱等的损失。



槟岛市政厅早前在上诉委员会,对City of Dream 公寓发展计划的聆审上,质疑该会是否有权力发出停工令,以及该会在裁决时,是否该考虑公众利益。

槟州上诉委员会于3月18日,就上述议题展开聆审,并于今日宣判。

该会主席拿督杨映波指出,基于上诉委员会是个法定机构,拥有法律权限,因此该会推翻“没有权力发出停工令”的论述。



委会拥法律权限

至于质疑上诉委员会,是否应考量公众利益一事,杨映波指出,市政厅代表律师莎米雅,在3月18日的聆审期间,指该会仅可在特定个案上,考量公众利益。不过莎米雅却无法说明,所谓特定个案,必须具备什么特征,她也无法说出一个例子。

杨映波说,市政厅是个必须以守护公众利益的机构,因此类似“做判决时,不该考量公众利益”的论述,不该出自市政厅一方。

他也驳斥,莎米雅在聆审期间,指市政厅是依据指南及城乡法令办事,不需听从上诉委员会指示的论述。

“警察也是根据法律办事,但是警察犯错时,也是要接受法庭裁决。”

另一方面,虽然槟州上诉委员会推翻市政厅对上述2项议题的论述,但市政厅早前已把此议题,带上高庭。

延长City Of Dream停工令

槟州上述委员会也宣判,延长City Of Dream计划在周三(13日)到期的停工令,直到另行通知;不过,该会也允许发展商在有关停工令下,有条件地展开打地桩工程。

杨映波指出,发展商必须购买保险,并对任何可能引起的意外作出赔偿;居民在有关保险下,每次索偿可以高达500万令吉。

另外,杨映波在聆审期间,训斥代表受上诉发展计划影响居民的律师马康轩。

马康轩要求禁止发展商打地桩,他指出,居民向他反映,发展商从罗厘上卸下地桩,把地桩从高处丢下,“碰”地砸落地面。

对此,杨映波说,这是不合理的论述,不应该作为一名律师的论述。

“我同情你,你可能受到顾客(居民)压力,但这论点不合理,你要懂得适时对顾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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