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承认非法限制2兄弟行动 4被告各监1天罚1000
(槟城13日讯)在“狮城富二代兄弟在马遭绑架案”中,在槟被控非法限制两名兄弟行动的4名被告,今日突然改口承认有罪,各被判坐牢一天兼罚款1000令吉 ,或以1个月监禁替代。
4名被告闻判后,一一缴交罚款,他们今天只需待在法庭临时扣留室至下午休庭后,即可马上恢复自由。
推事乌玛黛薇宣判时,厉声警告4名被告勿重蹈覆辙,若再次被控,将不再给予任何机会。
这4名被告是徐国方(37岁,销售员)、陆家伟(23岁,无业)、文莱(30岁,来自玻璃市州的泰裔销售员),及郭健忠(26岁,无业)。
控状指他们于今年2月22日下午4时至24日下午2时45分之间,在共同意图下,在槟岛7个地点,即拉律路一家茶室、同条街的乔治市酒店两间客房内、新世界星巴克餐厅、车水路一家酒吧、新关仔角葛尼大厦、浮罗池滑一间酒吧,及丹绒道光一旅馆客房内,非法限制新加坡兄弟黄志豪与黄家豪的行动,触犯刑事法典第341条文。
4被告律师代求情
4名被告律师普兰为他们求情说,首及第三被告都是推销员,都有家室,前者有2名孩子,后者有一名孩子,第二及第四被告皆未婚,且皆失业,但都需照顾老迈母亲与双亲。
律师指他们都是初犯,并已后悔,且愿真心诚意地向事主及他们的家人道歉。
他指被告们被捕后遭警扣捕9天,希望法庭鉴于他们的认罪,已节省法庭的宝贵时间及金钱,从轻发落。
主控官诺阿祖拉副检察司则希望法庭以公众利益至上。
根据案情,槟警方是在2月23日接获两名狮城人被绑架案的投报,结果翌日即发现他们的行踪。(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