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逼迁起诉霹政府等3造 农民败诉须赔堂费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遭逼迁起诉霹政府等3造 农民败诉须赔堂费

农民不满判决,在法庭外拉横幅坚持争取到底。
农民不满判决,在法庭外拉横幅坚持争取到底。

(太平13日讯)霹州和丰竹芭新村9名农民遭逼迁,起诉霹州政府等3单位的土地诉讼案,今日有了判决,农民被判败诉,必须赔偿州政府2500令吉堂费。



9名农民不满判决,决定上诉,并坚持继续留在原地,直至上诉庭判决。

太平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再尼今日在内庭,与双方律师讨论后,有此判决。

为民请命的社会主义党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马,过后向代表律师索琳了解判决后,向出席的7名农民及支持者交代情况。



司法专员同情农民

再也古马引述律师的谈话,表示司法专员同情农民遭遇,也希望能协助到农民心声,包括要求给予1年宽限搬迁,以及物色新地段给农民。

但他引述说,司法专员坦承此案只在其权限范围外,唯有依据土地法典,宣判农民败诉。

再也古马指出,农民不满判决,将通过律师上诉,法庭批准10天暂缓执行令,让农民提出上诉。在这期间,农民继续留在原地,直至上诉庭判决。

他坦言,司法专员依据土地法典下判,无可厚非,唯不满的是,农民在当地务农数十年,也提供粮食来源,但遗憾法律不外人情,州政府没有宽容,说“要赶就赶”,应给1年宽限搬迁,同时物色新地段给农民继续耕作。

果农卢协利(46岁)对判决表示失望,遗憾法律无法保护农民,申请地契多年没下文,耕种17年的心血白费,往后不知何去何从。

养鱼场东主杨日强(45岁)透露,已投资4万余令吉在养鱼场,如今血本无归,希望政府提供农地给农民。

新闻背景
限2周内搬没拨地安顿

霹州和丰竹芭新村9名农民,因不满和丰县土地局去年4月,发出通告限令他们两周内搬迁,州政府并未拨出地段安顿他们,让他们无法谋生,因而去年7月14日入禀太平高庭,起诉政府3机构,包括和丰县署土地局、州土地与矿物局及霹州政府,以便收回逼迁令。

9名农民为卢协利、杨日强、达哥斯峇仁、莫翰、都莱祖、卡德雷森、西惹、吉斯南及安峇拉根。

农民获得和丰区国会议员再也古马为民请命,及代表律师拿督安美嘉等协助,而辩方律师为霹州副法律顾问张拯宗。

农民去年4月13日接获迫迁令,如果逾期迁出,可被罚款1万令吉或坐牢1年,农民先后致函土地局讨论,要求收回迫迁令、物色新地段代替及将建校计划转移至园坵地,但没下文。

农民继5月致函州务大臣及要求会面,唯不果,7月农民致函和丰土地局要求会面,也没下文,最后于7月14日被迫将案件带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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